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28
发布时间:2024-11-28
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日期 检查者: 合格分: 90分
标准内容1、入院病人及时进行处置、保洁,修剪指甲。 2、床头牌、饮食卡、护理级别标记,一览表与 医嘱相符 3、床单元清洁、干燥,无头发、无渣屑、污迹, 被头无虚边,床下无便器,周围无杂物。 4、床头柜清洁,物品放置整齐,面盆放置规范 5、三短、六洁符合要求,三短:头发、胡须、 指甲。六洁:口腔、头发、手足、面部、皮肤、 会阴。 6、无护理并发症 7、卧位舒适,各种管道位置正确,通畅清洁, 符合无菌要求。 8、按时巡视病房,及时解决病人护理问题,输 液滴数记录正确。 9、按时送口服药到床边,协助、指导病人服下 10、对制动或实施约束的患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1、了解病人心里动态、心里护理、健康教育 到位满足病人需求。 12、做好出院病人床单元终末处理。 得分 责任护士:
标准分5 10 10 5 15 10 10 5 5 5 10 10
扣分标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有护理并发症不得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做不到不得分 做不到不得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做不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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