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库房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8
发布时间:2024-11-28
档案库房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库房管理,确保库房统一、规范,特制定此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地区公司、三线项目档案室。
二、基本要求
(一)库房面积
1、新设监察室本部的档案库房面积须不小于15平方米。
2、新设三线项目的档案库房面积须不小于10平方米。
3、每新增一个开盘项目,库房面积相应增加10平方米。
(二)基础设施配备
1、档案库房内须选用符合集团要求的密集架、档案柜、档案盒、档案袋等物品,严禁使用木制档案柜。
2、库房须配备温湿度测量及控制设备,保证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库房须配备各地区档案局指定的防虫、鼠、霉菌等有害生物的档案专用药品,定期更换。
4、档案库房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档案人员须熟悉常用消防知识。
5、新监察分室或三线项目档案室时,须配备齐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脑、保险柜等基本办公设备。
(三)库房管理
1、库房内档案柜排放整齐有序,档案分区合理,柜内档案盒摆
放整齐美观。
2、须保持库房清洁,定期打扫。
3、须按规定及时整理入库档案,禁止随意堆放。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档案人员进出须严格旅行登记手续。
2、库房须坚固,空间独立,配备防盗门窗、监控仪器等完全设备。
3、库房须采取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防水、防有害气体等措施,定期对各项设施(尤其灭火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4、库房须保持整洁,库房内无杂物堆放、无霉、无虫等。
5、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等物品。
6、库房门和档案柜、架的钥匙须由专职档案员专人保管,禁止乱放、丢失,禁止转借他人,专职档案员转正前钥匙须由部门负责人保管,发生人员变更或特殊情况要移交钥匙时,须提前向档案主管报备,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7、库房、档案柜须即开即锁。
8、各类的档案进出档案室,须履行相关手续。
9、每天下班时,档案人员须检查电灯、电脑和门窗开关情况,确定完全关闭后方能离开。
10、档案员须每季度对本室库存档案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分室负责人及档案员的责任。
11、档案员每年年底须对库存档案载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出现损坏或其他影响使用效果的,须及时向档案主管报备,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恒大地产集团监察室 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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