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人身权习题(含答案)(2)

发布时间:2021-06-06

第五编 人身权习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D

本题考查人身权的特征。人身权不能转让是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特殊类型的人身权也可以转让,如法人的名称权;人身权一律不能继承;人身权本身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它和财产权存在一定的联系,如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财产性补偿。

(二)多项选择题

答案:BD

本题考查著作人身权。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标记姓名的权利。本题中非著作权人在别人的作品上署名,则侵犯了权利人的署名权,而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 答案:CD

本题考查现行民事法律上的人身权类型。《民法通则》第102条明确规定了荣誉权,但是没有规定身体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了身体权和荣誉权,但是仍然没有规定隐私权,只是规定了隐私利益,所以C、D项应选,A项不应选。有学者认为环境权属于一种新生人格权,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没有规定环境权,B不应选。

简答题

1人格权和身份权都属于人身权的范畴。它们都是与人身具有密切联系、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在特点上,它们都是专属权、绝对权和支配权,也是财产权以外的非财产权。法律保护这两类权利,旨在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和价值,保护权利人对其人身利益的充分享有和实现。

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是:

(1)性质上看,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为维护其独立的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权利,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权利,任何个人都享有平等的人格权;身份权则不是民事主体必备的权利,而且对于身份权的享有来说,每个人并不完全相同。

(2)从权利的取得来看,主体出生或者成立之后不需要实施一定的行为就可以自然取得人格权;身份权的主体取得某些身份权不仅要有一定的行为能力,而且还要实施一定的行为。

(3)从主体上来看,人格权既可以为自然人享有,也可以为法人享有;身份权主要是基于亲属法上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因此只能由自然人享有。

(4)从客体上看,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身份权的客体是基于一定的身份所取得的利益,简称为身份利益。

(5)权利的存续期限不同。人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体作为独立的人格的地位是联系在一起的;身份权的存续则以身份的存续为前提。

2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享的民事权利。配偶权的内容如下:

(1)同居权,即夫妻互享请求对方与自己同居的权利,负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

(2)忠诚权,即夫妻双方互享请求对方保持对自己忠诚的权利,如恪守贞操。

(3)协助权,即夫妻双方互享请求对方在生活中给予自己帮助、照顾和配合的权利,负有帮助、照顾和配合对方的义务。

论述题

第五编 人身权习题(含答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