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11页)全面优秀版
发布时间:2024-11-28
发布时间:2024-11-28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4
所属学科门类:应用经济学
所属一级学科:经济学
所属学院:金融学院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够从事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的高层次、高素质金融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
2.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金融学科专门知识,了解当前金融领域的发展前沿;具有金融经济问题观察分析、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监管、金融投资、商业银行及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等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本学科的科研、教学工作和中高层次的金融实务工作。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收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4.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质。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1.实行学分制,学制一般为两年半。
2.经导师组同意,学生可以提前修完学分进行论文答辩,提前毕业。毕业证、学位证按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制定的时间签发。
3.研究生在校学习的前3个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第4、5学期为教学实践、社会调研、论文撰写与答辩时间。不能按时答辩者,可申请保留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但应在4年内完成学业,具体按《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研究方向
金融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各领域货币与资本运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理论与方法,是兼具很强理论性与实务性、微观与宏观、国别性与全球性特点的综合性学科。本学科以金融运行为主线,研究金融运行的一般规律,货币政策的制定与调节等。
本专业下设四个研究方向,即:金融理论与政策、银行经营与管理、风险管理与保险、金融工程与投资,每个风险的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金融理论与政策
在研究把握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本方向突出在发展金融理论与政策领域的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社会金融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将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的前沿性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联系在一起,并以货币政策理论与实践、内外均衡理论与实践、国际金融理论、农村金融(含合作金融)、中小企业金融与中小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等领域为研究重心,在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形成发展金融理论与政策的研究特色。
2.银行经营与管理
在研究把握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本方向突出银行风险管理的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将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研究的前沿性与我国银行改革实际相结合,并以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银行经营绩效评价、银行资产风险控制、银行综合经营、银行竞争力、产品定价、金融创新等领域为研究重心。
3.风险管理与保险
在研究把握保险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本方向突出风险管理的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改革进程,将风险管理、保险理论研究的前沿性与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相结合,并以风险管理技术、保险业务创新、保险投资、保险企业管理、保险营销、保险监管、巨灾保险等领域为研究重心。
4.金融工程与投资
在研究把握金融工程理论与技术的基础上,本方向突出金融衍生品定价的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将金融工程理论研究的前沿性与我国金融发展实际结合,并以资产组合管理理论、资产定价理论与实践、金融风险管理理论、资产证券化技术、金融产品设计理论等领域为研究重心,在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形成金融工程理论与技术的研究特色。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应即制定每位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和学院备案。
金融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方法坚持多样化原则,在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的条件下,积极发挥导师组集体指导作用。同时,在培养过程中积极调动研究生个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学习是在导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是服务于培养综合素质能力的学习。金融学科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同时,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淘汰制度,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见附录1)
(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每18学时计1学分,所有课程按18的倍数安排计划学时。硕士研究生必须修满38—42学分的课程学分,其中非学位课程每门不超过2学分。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所得的学分应单独计算,不包括在上述课程学分之内。
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补修课。
1.公共必修课5-6门(16-18学分),第1-2学期开设。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开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等公共学位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方法论课程。其中学科基础课的开设应体现硕士研究生在学科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部制订,按一级学科统一开设。
2.专业必修课4-6门(10-12学分),第1-2学期开设。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其开设应体现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范围内应掌握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系统专门知识,原则上按专业设置,鼓励各专业按一级学科开设专业必修课3.专业选修课(8学分),第2-3学期开设。专业选修课是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理论基础、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面以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它是必修课程的延伸,应充分体现各专业研究方向特点。专业选修课的备选课程为7-8门。
4.任意选修课(4学分),第2-3学期开设。任意选修课是为了拓宽硕士研究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学科的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而开设的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所)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部根据需要统一开设。
5.补修课 2-3门。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需按要求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补修形式为导师组指定辅导书目学生自学,补修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时间为第二学期开学初。
各专业公共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中应包含学位课程6-7门,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
六、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
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培养是研究生培养活动的核心,其中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是硕士研究生能力培养活动的关键内容。
学院鼓励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资料,拓宽自己的视野,关注学科发展前沿,能够撰写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与研究报告。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研究生大型团体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后,
应填写学术交流活动报告,学科点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学术交流活动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未曾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对于已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修,也可不修,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家、省(部)、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社会实践项目与活动,学院鼓励研究生参与专业学科相关的产、学、研、政合作项目等实践活动。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可以与硕士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工作结合起来。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合理的时间安排,学院将进行严格的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有关单位和导师给予考核评分(合格与不合格)。社会实践考核合格者给予1学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硕士生学位论文撰写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应尽可能与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研究领域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应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有一定的新见解。论文要求结构严谨,词句精炼通顺,条理分明,文字图表清晰整齐。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学院将在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尽量查阅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确定研究课题,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在本导师组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等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通过后应经指导教师、导师组、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实行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完成后,由学院组织对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书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标准。
八、研究生阅读书目(见附录2)
九、其他
本培养方案一经制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如有变动,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本培养方案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录1: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
备注:课程名称后带“★”为学位课程。
附录2: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阅读书目
▲为补修考试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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