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1-06-06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我区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举办了主题为“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组织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我区各公共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认识明确,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了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安排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条例》为依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突出宣传节能形势和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新技术、新经验等主题内容,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等为重点的系列活动。在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会议精神,结合新疆形势,认真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2012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及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的通知》,就本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的时间、主题、及相关活动要求做了具体安排布置。自治区区直机关及各地(州、市)均制定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活动方案。

二、精心组织,开展活动扎实有效

一是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新颖有序。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新疆地域辽阔的特点,我们分别在北疆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南疆的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东疆的吐鲁番地区等三个地州,联合组织了自治区2012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地区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出席仪式并发表了讲话,各地直属部门及所属县(市)选派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到现场参加了启动仪式活动。通过在全疆不同地区组织形式灵活、效果明显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增大了宣传面,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局面。

二是体验活动顺利开展。6月12日定为“绿色出行日”,活动期间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5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经检查督导,全区大部分公共机构都做到了停开一天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办公场所照明灯和室外景观照明灯,停开一天空调、五层以下办公电梯、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以及自驾车上下班的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停开办公区域电视、电扇等非办公电器,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电源,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让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真正体验能源短缺带来的不便,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资源节约意识和能源忧患意识。各级党委、政府和区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用实际行动给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三是开展“全民节约,机关示范”活动。印发了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倡议各部门、单位要发挥示范作用,倡导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倡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工作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倡议使用节能型灯具、避免办公设备长时间待机、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提倡无纸化办公和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提倡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使用量;提高打印机、复印机墨水、墨粉的重复使用率。

四是搞好结合,行政助力宣传效果。根据新疆实际,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活动结合同时进行,制定下发了《关于2012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及开展“科技助力公共机构节能”科普巡展的通知》,避免了工作的重复进行;在节能宣传周期间(6月14日),适时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张红彦同志总结了2011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对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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