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培训班

时间:2025-04-03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 保险试行办法

依 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化城乡 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 19号) 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 4、广州市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有关政策精神

适用人群(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 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以下 简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 18周岁的非在 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 居民。

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二)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 保的管理工作。 (三)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职能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 会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就医管理及待遇支付、基金财务、数据统计分 析、咨询、权益记录等各项经办业务。 (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职能负责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对基金财 政专户的监督管理。 (五)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残联按职能负责组织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 象参保及开展相关资助工作。 (六)全市各级教育部门按职能配合组织发动各类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七)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为辖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或者变更手 续、代收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等业务。 (八) 各类学校应当为其在校学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或者变更手续、 代收代缴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 (九)市、区(县级市)发展改革、科技和信息化、公安、卫生、物 价、残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实施本办法。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 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 支。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即当 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 保险年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 保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标准(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 府补贴相结合。 (二)每一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以本市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 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以下简称缴费 基数)。参保人员个人按缴费基数的0.5% 缴纳社 会医疗保险费;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 补贴 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费,如计算结果低于国家 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方式(一)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

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 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 (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大中专 院校学生除外),由本人或代理人根据申请人救助身份类 别到所属街道(镇)民政部门或残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除按上述第(一)、(二)项方式参保的在校学生 外,其他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所属 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除按上述第 (一)、(二)项方式参保的本市户籍幼儿外,其他本市 户籍在园幼儿可由所在幼儿园统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 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 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 记手续。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方式(1)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 9月 1日至 12月 20日办理次年的 参保缴费手续,并按城乡居民医保年度足额缴纳社会 医疗保险费。 (一)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 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向城乡居民收取 或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 医疗保险费。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在办 理参保登记时向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申报银行缴 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城乡居民(大 中专院校学生除外),由民政部门或残联负责缴纳社 会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方式(2)(三)除按第(一)、(二)项方式参保的在校学生 外,其他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学生个人 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各类学校应在办理参保登 记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 申报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纳社会医疗保 险费。各类幼儿园可为其本市户籍在园幼儿代收代缴 个人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按第(一)、(二) 项方式参保的本市户籍在园幼儿除外),并在办理参 保登记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公共服务 机构申报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账缴纳社会医 疗保险费。 (四)其他城乡居民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时向街道(镇) 公共服务机构申报个人银行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划 账缴费。

城乡居民按全年度缴费标准参保缴费情形(一)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二)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 就读的学生。 (三)新出生婴儿。 (四)新迁入户人员。 (五)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六)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 内缴费参保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住院、 …… 此处隐藏:241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培训班.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