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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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归档整理规范》QB/T50328-2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有关建设工程备案文件、法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内容
第一部分是有关建筑物合理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交工时,随同其他交工资料,提交单位保存。其内容有: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或规格和附有的设备、装置、工具等)。
2、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必要的实验、检验记录。
5、未完工程的中间验收记录。
6、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注意事项文件。
7、其他的有关该项工程的技术决定。
第二部分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技术、由施工单位保存的技术资料。其主要内容有:
1、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
2、本单位初次采用的结构、材料的实验研究资料和施工方法,施工操作专题经验总结。
3、技术革新建议的实验、采用、改进的记录。
4、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情况、原因分析及补救措施的记录。
5、有关重要技术决定。
6、施工日记。
7、其他施工技术管理的经验总结。
二、工程文件划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2、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3、竣工图,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
4、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
三、卷内文件的排列
文字资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和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四、编排目录
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独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
4)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首。
五、案卷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立卷过程中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cmm;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六、档案管理
技术档案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质安处审核,单位总工程师复核批准。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的文件。必须严加管理,不能损坏,遗失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文件,副面规格为A4(297mm*210mm)技术档案根据有关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科学收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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