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用毒性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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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目录
概念
医疗用毒性药品: 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依据
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家院制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3号发布
毒性药品管理品种
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由SDA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了39个品种
分毒性中药品种(28种)和西药毒药品种(11种)进行管理。
中药品种
1、砒石(红砒、白砒)2、砒霜 3、水银
4、生马前子 5、生川乌 6、生草乌
7、生白附子 8、生附子 9、生半夏
10、生南星 11、生巴豆 12、斑蝥
13、青娘虫 14、红娘虫 15、生甘遂
16、生狼毒 17、生腾黄 18、生千金子
19、生天仙子20、闹阳花 21、雪上一枝蒿
22、红升丹 23、白降丹 24、蟾酥
25、洋金花 26、红粉 27、轻粉 28、雄黄
注:中药毒性药品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包含制剂。
西药毒药品种
1、去乙酰毛花甙丙 2、洋地黄毒甙
3、阿托品 4、氢溴酸后马托品
5、二氧化二砷 6、毛果芸香碱
7、升汞 8、水杨酸毒扁豆碱
9、亚砷酸钾 10、氢溴酸东菪莨碱
11、士的年
注:西药毒性药品品种仅指原料药,不包含制剂。西药品种士的年、阿托品、芸香碱等包括盐类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