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辅导
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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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辅导(基础知识与习题)主讲人:谌远知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10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2Z201011 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 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执业资格制度 —— 分级别、分专业 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 —— 1+6 一级:10个专业 二级:6个专业管理体制
2Z201012 掌握考试管理二级:全国统一大纲
2Z201013 掌握注册管理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
注册证书 执业印章
执业
注册的相关要求: 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 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增项注册
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 2Z201015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每一个注册有效期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 必修60,选修60
2Z201016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
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
2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 建筑法、合同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 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 辖市等地方人 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省/自治区/ 直辖市等 地方人民 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 各部、委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投标办法
根据法的效力等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属于()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C
2Z201030
宪法
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2Z201040
民法
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自然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 和精神健康状况。民事权 利能力 民事行 为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特殊权利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出生——死亡(如:继承)如:婚姻 不满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 18周岁,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
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
内容:权利、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主体变更 客体变更 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自然终止 协议终止 违约终止
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2Z201043 掌握代理制度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 理行为负责 委托 授权
代理人以被代理 人
名义
第三人代理终 止的原 因不同
委托代理——口头或书面(载明事项)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两个以上的债务人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 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连 带 责 任
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 连带责任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比例有约定来拒绝部分 或全部履行
连带责任人一个或多个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 人的债务即行解除
连带责任人清偿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 要求清偿
代 理 中 的 连 带 责 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代理人)
第三人明知是无权代理,而造成被代理人损失 (行为人+第三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而造成被代理人损失 (代理人+第三人)
委托代理不合法, (被代理人+代理人)
某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市场和约部经 理赵某参加某工程招标活动,这个行为属 于() A.法定代理 B.委托代理 C.指定代理 D.表见代理
B
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
债权客体—— 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发生—— 合同 侵权行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等 消灭——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 当事人死亡(人身性质合同之债)
知识产权—— 智力成果特征—— 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种类——
著作权(作品)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权(注册商标) 商业秘密
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胜诉权消灭但实体权利不消灭
种类:最长保护期限——20年
普通——2年; 短期——1年,四种情况 特殊——特别规定
诉讼时效的计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条件:原因、时间——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断权利人起诉 提出要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中断事由发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Z201050
物权法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Z201051 掌握抵押权
抵押不转移占有,债权人优先受偿在建工程抵押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建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实现抵 押权时,同时处分
2Z201052 掌握质押权
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转移占有,债权人优先受偿 质权人、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2Z201053 掌握留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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