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11-25
发布时间:2024-11-25
特殊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矿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生产安全,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矿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一) 强风天气
(二) 暴雨雷电、洪水、冰雹时
(三) 低温、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积冰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曹立明(矿长)
副组长:陈俊奎(总工程师)
刘玉林(安全矿长)
成 员: 张宝山 刘 军 张 旭 王大周 栢长友 张柏青 陈艳波 马 淼 王绍海 杜彦喜 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恶劣天气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副组长职责:
1、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2、做好各部门、班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职责:
1、做好对班组人员的安全交待;
2、检查机械设备及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在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时,有权下达停止作业的指令。
4、当预案终止后,将灾害破坏情况统计上报。
(二)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 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上报。
四、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总原则:安全、迅速、高效、有序。
公司在接到上级部门异常天气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应急小组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
五、预案启动
遇强风天气、暴雨雷电、洪水、冰雹时低温、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积冰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
六、处置措施
1、强风天气
可能因强风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大风有可能造成矿内用电中断。
措施:矿部及职工宿舍必须及时关闭好门窗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人员不得在有受风威胁的地点停留或行走。机电单位做好因大风停电而为井下工作带来影响。
2、暴雨雷电、洪水、冰雹时
①可能造成矿区内用电中断,导致井下停产或井下人员不能及时升井,构成事故隐患。
措施:做好防雷措施,保证备用电源(发电机组)的可靠性 ②洪水会使矿井受到威胁;冰雹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
措施:洪水之前必须做好防洪措施,以免威胁矿井,冰雹天气,人员尽量不外出。
3、冬雪天气
①雪天路滑易结冰,会对人员行走或托运设备带来隐患。
措施:发现结冰,尽快清除,暴雪天气时尽可能停止户外作业。 ②雪花落在设备上可能造成设备带电引发事故。
走途职工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措施:设备一旦有雪覆盖应先清理完雪待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电使用。上下班职工要结伴而行。
4、大雾天气
①能见度低的大雾天气对高空作业不利,容易造成事故。 措施:能见度低的大雾天气应尽可能停止高空的检维修作业。
七、通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
利实施,信息能得到及时传达。
八、信息报告
矿部负责人、安全员、各班组长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大雾、大风、大暴雨、冰雹、路面积雪很深或结冰时,信息员应及时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相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九、责任追究和处理
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造成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警告、罚款或辞退处罚。
十、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