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25
发布时间:2024-11-25
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公司)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教训,保证沟通渠道通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项目部。
3. 职责
3.1.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即公司安全部)是本项制度的主控部门,在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下,对本级该项制度进行落实,负责组织召开本公司级相关安全会议。负责对各级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各部门有关人员按要求参加召开安全会议,会议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4. 管理要求
4.1. 安全会议形式
4.1.1 公司安委会会议
参会人员:公司安委会成员,公司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会议内容,还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
主持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会议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二上午9:00。
会议内容:传达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部署安排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 安全例会
4.1.2.1 公司安全例会
参加人员:公司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相关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会议内容,还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
主持人:各部门负责人。
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二上午9:00,遇有特殊情况,可申请主管领导批准,由副职领导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会议内容:落实公司安委会会议决定,总结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精神及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措施和要求;各分支机构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日常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4.1.3 安全专题会议
召开单位:公司。
参加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还可指定相关人员列席。
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频次不应低于当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相关要求)
会议内容:研究、讨论和解决工作中突出存在的各类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总结、分享工作中安全相关的经验和积累。
4.1.3 生产会议涉及安全生产内容记录或纪要。
4.2 安全会议的管理
4.2.1 安全会议,原则上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召集,相关安全
部具体实施和准备。
4.2.2 相关安全部应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文件形式通知参会人员及单位,并告知会议的主题、需准备的材料、会议议程、会议纪律,会议时间等。
4.2.3 安全会议应有专人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4.2.4 会议结果以及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应明确指定部门或人员进行落实和检查,并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作为安全责任追究的重要文书依据。
4.2.5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相关领导请假获准,并事后到相关部门或人员处阅读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原则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缺席安全会议。
4.2.6 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可以合并召开,但应充分考虑会议频次、会议内容、时间、参会人员范围等满足4.1条的要求,并应形成记录。
4.3 记录
4.3.1 安全会议记录实行统一格式,应在会议当时予以记录。记录书写时应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晰,不得漏记、补记、追记。会议组织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规定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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