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通论(北师大精品课程)02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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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词 汇

第一节 古今汉语词汇的异同

一、 文言文中的字和词

要想弄清古今汉语词汇的异同,首先要必须分辨字和词这两个概念。

字和词不是同一个概念。词是语言中可以独立运用的最小意单位,它以音为义的信号,音和义在约定俗成的原则下结合起来,便形成口语的词。而字是词的记录符号,它用字形来标词,从词那里承受到音与义,因而形成一个形音义的结合体。在现代汉语里,字和词一般是不会混淆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它是由三个词构成的一个短语,而用七个字来书写。又例如:“固”是一个字,它在现代汉语里一般不独立运用,因为它记录的只是一个单音节的语素,必须和另一个或一些语素结合成“固然”、“固定”、“固有”、“固体”、“坚持”、“顽固”、“依然固我”等词或成语后,才能独立运用。在这些情况下,一个字不等于一个词。现代汉语里双音词和多音词居多,字和词也就常常处于统一的情况下,因此,在读白话文的时候,人们总是习惯于把词看作语言的表音单位而把字仅仅看作语言的书写单位。

但是,在用古代汉语写成的书面作品文言文里,情况就不同了。文言词大多是音节的,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汉字就记录一个词。例如:“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这个复句用十一个字记录,也就是由十一个词组成。“朝令夕改”,四个词构成一个短语,也就是由个四字记录。也就是说,在一般和多数情况下,字和词在单位上是统一的。而且,文言文用的书面语言,由于时过境迁,不会再同时以口语的形式出现,必须通过字的媒介,才能识词、析句、阅读篇章。因此,古人从来都把一个字当作一个词。古代的注释书和字书、韵书上所说的“字”,实际上指的就是词,而它们所说的“词”,倒专指的是虚词。这样,在阅读文言文时,字和词常常会不自觉地变成了同一个概念。

从个别的词来说,在一般情况下,称一个词为一个字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但是在讨论字与词的规律、研究字与词的诸多现象时,把字与词等同起义来,便会生出很多麻烦,是很不科学的。因此,字和词在本质上不是同一个东西,除了它们彼此关系密切外,民还有着互不相同的发展规律。尽管汉字的造字初期是一词造一字,字词的对当关系非常整齐,然而到了后来,由于词的分化派生、字的孳乳借用,异词同字和异字同词现象渐渐多起来。

异词同字现象如:

① 甲、今臣至,大王见臣列观,礼甚倨。(《居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乙、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岳阳楼记》)

② 甲、形貌昳丽。(《战国策·齐策》)

乙、丽土之毛。(《甘藷疏序》)

③ 甲、逝将去女,适彼乐土。(《诗经·王风·硕鼠》)

乙、唯闻女叹息。(《木兰诗》)

以上三例,①甲的“观”指的是宗庙或宫廷大门外两旁的高建筑物,而①乙的“观”则当“观看”、“观赏”讲。两义同写“观”字,显然并非一词。②甲的“丽”义为“华美”,②乙的“丽”义为“附着”,也是两个词。至于③甲“女”其实是第二人称代词“汝”,③乙的“女”,更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异字同词现象如:

① 甲、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木兰诗》)

乙、至莫夜月明,独与迈乘小舟至绝壁下。(《石钟山记》)

② 甲、将军身被坚执锐。(《史记·陈涉世家》)

乙、公受珠,内所著披袄中。(《记王忠肃公翱事》)

丙、遂开门纳众。(《赤壁之战》)

③ 甲、累官故不失州郡也。(《赤壁之战》)

④ 然则予固不幸而遇张乎,生固幸而遇予乎!(《黄生借书说》)

以上三例,①甲的“暮”与①乙的“莫”是同一个词。“莫”的字形是日在丛草之状,《说文》:“莫,日且冥也。”就是“日暮”的本字,后来“莫”字用作了否定词,而标志时间的字都加了“日”字,就把这个本来已有“日”的字重加了一个“日”变成“暮”,所以“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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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暮”虽写两形,却记录同词。②甲的“被”与②乙的“披”、②乙的“丙”与②丙的“纳”、③甲的“故”和③乙的两个“固”也都反映异字同词。“被”与“披”都当“穿”讲,二字古代同音。“内”、“纳”都是“使 进去”的意思,二字古代通用,至于作为副词当“本来”讲的“固”,更是常常写成“故”字来代替。

同词民字和异词同字现象形成的原因很多,下面还要一一讲到。但是,这些现象都告诉我们,即使作为单音节的词,单位虽然是一字一词,实质却不完全是一对一的关系,把字的关系简化,就会发生望形生义的毛病,把文言文的词义理解错误。面对文言文中字与词这种矛盾的状况,在解读文言文时,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留心,采用各种办法,将字词关系统一起来,才能因字而识词。

从了解意义的角度说,我们需要认识的是词,因为义是词所固有的,字义是由词那里承受来的。但是词义不可能没有词形来表现。古代汉语的词,口头形式是音,书面形式是字形,而汉字是表意文字,也就是说,汉字在造字初期是据义而构形的。所以,从原始字形可以直接了解义。这样,汉字对认识词的作用、特别是认识词义的作用就相当重要了。

二、 古代汉语词的外部结构特点

首先,古代汉语是以单音词为主的,特别是先秦的文言文,很少有双音词,即使常常两个字连起来用的词,也完全可以分开来解释。例如:

① 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② 形容枯槁。(《史记·屈原列传》)

③ 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战国策·齐策》)

④ 婉贞于是率诸少年结束而出。(《冯婉贞》)

⑤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认魏晋。(《桃花源记》)

以上几段话,各个时代的文言文都有,将各句中的词析出,绝大部分是单音词,其中有一些连用的字很像双音词,如①中的“所以”、“出入”、“非常”,②中的“形容”,③中的“其实”,④中的“结束”,⑤中的“无论”。但它们都不是双音词,必须按单音词分开来解释,意义也和现代汉语双音词很不一样。“所以”不是因果复句的连词,而是代词“所”和介词“以”结合的词组,“所”代原因。“出入”是“出去和进来”的意思。“非常”也不是程度副词,“非”是否定副,“常”是形容词,当“寻常”讲,“非常”就是“不寻常的状况”。“形容”是两个音词组成的词组,“形”是“身形”,“容”是“面容”。“其实”的“其”是指示代词作“实”的定语,“实”是果实。“其实”不是语气副词。“结束”是两个动词联合,“结”与“束”都穿衣服的动作。“无论”的意思是“不用说”,“无”是否定副词,作动词“论”的状语。所以,对古代汉语的词,不要轻易按双音词来解释。

古代汉语中的双音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音复合词。上古汉语中双音复合词很少,只有那些组合以后意义不等于两个音音词的简单相加、而产生了新的意义的词,才可以认为是双音复合词。例如:

① 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孟子·离数》)

② 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论语·先进》)

③ 韩之战,惠公不振旅。(《左传·成公十六年》)

④ 楚师败绩。(《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⑤ 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左传·宣公二年》)

上例中,“良人”指丈夫,“师旅”指军队,“振旅”是古代作战回国的一种清点实、告于祖庙的礼仪,“败绩”专指在战场上失败到溃不成军的地步,“社稷”则专指国家。这些词的意义已经不是组成它的单音词意义的简单相加,而是在高一有的层次上生成了一个新的总体意义,所以,它们已构成了双音复合词。在上古汉语里,复合词一般是称谓名、职官名、礼仪与制度的专门术语等等,为数不是很多。

第二种是通常所说的连绵词。连绵词又称联绵词或连(联)绵字,一般认为它已是不能拆开的单纯词,是一种声音的组合,而非意义的组合。其实,从来源看,连绵词的产生大约有三个渠道:

(1) 义合式。这类连绵词原本是两个同源词,本可以分开来单用或单解,凝固后保持了词源意义所带来的词义特点。如“绸缪”。“绸”与“缪”均有宛转缠绕的词源意义,凝固成连绵词后保持了宛转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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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衍音式。这类连绵词是由一个单音词向前或向后衍化出一个表音音节,衍化出的音节虽用汉字书,但不具意义。向前衍化的如“参差”“囹圄”等,向后衍化的如“趑趄”、“菡萏”等。

(3) 摹声式。摹拟自然声音而产生的连绵词。如摹拟自然爆破声的“劈历”,摹拟动物鸣叫声的“蟋蟀”,摹拟物件撞击声的“锒铛”,摹拟人类情绪发声的“歔欷”等。

不论连绵词的产生渠道为哪一类,它们之间一般都具有或双声、或迭韵的语音关系,只有少数因辗转变化而不再是双声、迭韵,但仍可间接求得两字之间的语音联系:

双声联绵词如“犹豫”、“憔悴”、“踌躇”、“仓卒”、“流连”等。

迭韵联绵词如“从容”、“烂漫”、“迷阳”等。

连绵词因具有固定的语音配合关系,它的产生又与语音有很大关系,所以人们对它的语音感受较深,书写时重音不重义,常常失其本字,一个词有多种写法,这也是促使它不易分开解释的原因。

三、 古今汉语词义的异同

词汇是语言中最活跃的要素,而词义的变化又比词形的变化更为显著。严格地说,“古今词义”这个概念,应当指的是不同历史时期的词义----先秦对汉代来说是古代,汉代可以称今;先秦、汉代对唐代说来是古,唐代又可以称今;汉唐对清说来是古,清代相对说来是今;沮代对现代说来也是古,现代自然是今。词义在不同的时代都有发展,因而也都需要辨异。不过,在一般的古代汉语基础课里所说的“古今词义”,是一个特定的概念。这个概念比较笼统,指的是文言文的词义和现代汉语的词义的关系,也就是说,把古代文献的词义,当成一个整体来看,不再计较它内部的小段分期。它是一个古汉语教学体系中的概念,而不是专门的、严格的词汇史概念。所以这样确定“古今词义”的内涵,是因为汉语在相当一面时期内言脱节,后代文言文一般仿效先秦文献言语言,自然的差异固然存在,但人为的求同又很显著,对一般的文言文阅读说来,完全可以把整个的文言文存在时期看成一个大阶段而对内部的小阶段差异忽略不计。不过,因为小阶段的词主差异毕竟是存在的,所以,在谈问题时,也难免要涉及到某些时代的特殊情况;又因为文言文是以先秦书面语为基础,所以谈到差异,一般多从先秦谈起。

由于语言的发展,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词义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必须认识,也必须辨别。认识是理论问题,辨别则是实践问题。古今词义的辨异是一个在语言理论上和实际阅读上都必须解决的问题。不过,在古代汉语基础课里,我们还是着重解决实践上的问题,也就是着眼在如何辨异而不过多去研究词义变化的内在规律。

说古今词义有差异,一般是指它们有不同的义项:说古今词义微殊,一般也是指古义的某一义项和今义的另一个义项十分接近而稍有区别。所以,古今词义的比较,是以义项为单位来进行的。且看下面几个例子:

① 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许行》)

②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认语·为政》)

③ 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烛之武退秦师》)

④ 谷阳竖献饮于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见。(《鄢陵之战》)

在例①里,“害”当“妨碍”讲。在现代汉语里,“害”虽然也可作为词素组成“妨害”这个双音词,但“害”单独使用时,却只有“危害”、“伤害”等意思,比如“害于耕”的“害”意义要重得多。但是,现代汉语中的“害”的“危害”、“伤害”等义,古代汉语中并非没有,例如《屈原列传》“邪曲之害公也”,“害”即“危害”。例②的“居”当“占据(一个地位)”讲,现代汉语中,“居”的常用义是“住”,“占据”这个意义已经不是常用义,而且一般只限于方位名词结合,例如“居中”、“居左”。但是,“居住”这个意义古代汉语中也不泛见,例如《愚公移山》“面山而居”,“居”即“居住”。例③的“敝”,当“破败”讲,这是“敝”的本义。在现代汉语中,“敝”这个词除了个别文言气较重的书面语中偶或一用外,一般不太用了。“破败”这个词义,也就被人们所淡忘,使人感到差异。例④的“竖”当“小奴隶”、“小仆人”讲,也是古代汉语中专有的词义。由于这个义项所表示的事物已经消逝,现代汉语里,这个意义是绝不再用了,现代汉语中的“竖”,常用义是“直立”,而先秦文献中“直立”的意义一般习惯写“树”而很少写“竖”。这样,以上四例便反映出古今词义差异的四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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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某一词的古义在现代汉语中消亡,而消亡的古义与现代汉语中还存在意义十分接近,仅有微殊。如例①。

第二种,某一词常用的古义在现代汉语中还偶或存在,但已不是常用义,因而在阅读中使人感到生疏。如例②。

第三种,某一词的古义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亡,现代汉语在表达这个意义时另造了新词而将旧词淘汰。如例③。

第四种,某一词的古义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亡,但现代汉语还用它的书写形式来表达另外的意义,现代汉语的这个意义在古汉语里却用另一种书写形式来记录。如例④。

由此可以看出,古今词义的差异,情况十分复杂,但不论哪种情况,我们在辨析古今差异时,一般都针对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的词义而言,因而都是就某个义项而说的,所以我们阐述这种差异时宜于说成是“×词的×义”或更确切地说成是“写成×字的×词的×义”,免得使人以为这种差异属于整个的词的意义。

辨析古今词义的差异,要特别注意古代汉语语词中现代汉语完全不用的义项。如: ⑤ 履帝武敏歆。(《诗经·大雅·生民》)

(踩着上帝的足迹的拇指而歆动,“武”当“步迹”讲。)

⑥ 官宿其业。(《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宿”当“安守”讲。)

⑦ 及年岁之未宴兮,时亦犹其未央。(《楚辞·离骚》)

(“央”当“尽”、“完结”讲。)

⑧ 造托江流兮,敬吊先生。(贾谊《吊屈原赋》)

(“造”当“到 去”讲。)

“武”、“宿”、“央”、“造”这些词,现代汉语都有,但上面所用的这些义项,在现代汉语里已经不用了,对这种专门属于古义的义项,要着力去积累,因为它们在文言文阅读中,还应算作“生词”。

在这类义项中,更应注意的是那些与现代汉语另一个义项非常接近、有时甚至可以错误地置换而引起误会的义项。例如:

⑨ 登大墳以远望兮。(《楚辞·哀郢》)

(“墳”是水中的高地,与今义中的“墳墓”同有隆起、高于地面的点地,作“登”的宾语,很容易误会。

⑩ 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王勃《滕王阁序》)

(“使梁鸿逃隐在海滨之地,岂是没有英明的君主”?其中“窜”当“躲藏”讲,这里是使动用法。与今义中的“逃窜”义很容易相混。

⑾临事而食言,不可谓暇。(《左传·成公十六年》)

(“事”专指“战事”,因为今义中的“事”泛指一切事物,其中也包括战事,所以往往使人忽略《左传》中的“事”专指的意义。)

⑿若受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爱”当“怜悯”讲,与“疼爱”义近。“如”当“应该”讲,用在这种地方极易误解为“不如”的“如”。

对这类义项,一定要运用比较的方法,把它们跟近似的今义项区别清楚,防止混淆。 有些词的古义中存在着现代汉语完全不有的义项,是书写形式不同造成的。例如: ⒀欲谒上,恐见禽。(《史记·淮阴亿列传》)

(“禽”当“捉住”讲,现代汉语写作“擒”,“禽”无此义项。)

⒁汉江以濯之,秋阳以暴之。(《孟子·滕文公上》)

(“暴”当“晒”讲,现代汉语写作“曝”、“暴”无此义项。)

⒂升彼虚兮。(《诗经·定之方中》)。

(“虚”当“大丘”讲,现代汉语写作“墟”,“虚”无此义项。)

我们在阅读文言文时,总是凭字来识词的,往往会因为书写形式相同而把同字异词视为同词,又往往会把异字同词视为异词。所以,在阅读时,一定要有文字学的知识,弄清字在记录词的复杂情况。这个问题已经不完全是词义的问题。

古代汉语词语中与现代汉语近似的义项,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程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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⒃大王失职入汉中,秦民无不恨者。(《史记·淮阴侯列传》)

(“恨”是“遗憾”,比之现代汉语常用之“仇恨”义,程度为轻。)

⒄叹苦先生兮,独离此咎。(贾谊《吊屈原赋》)

(“咎”是“灾祸”,比之现代汉语常用之“负咎”、“咎尤”义,程度为重。)

(二) 广度差异。

⒅鬼侯有子而好。(《战国策·赵策》)

(这里的“子”指“女儿”,比现代汉语里只作“儿子”讲,词义要宽泛,“好”专指“貌美”,比之现代汉语常用的“好坏”义,范围狭窄。)

⒆子疾病,子路请祷。(《论语·述而》)

(“病”只指“病重”,与现代汉语当成一般“生病”讲的意义,范围狭窄。)

(三) 以彩差异

⒇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

(“伪”当“人为的”讲,没有贬义,现代汉语当“虚假”讲,有贬义。)

(21)举其偏,不为党。(《左传·襄公三年》)

(“党”当“偏袒”讲,有贬义,现代汉语“党”指“集团”时,无贬义,所以也没有“偏袒”义。)

(四) 特点差异

(22)穆公访诸蹇叔。(《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23)不愤不启,不排不发。(《论语·述而》)

以上这些差异,都很细微,如果不仔细分辨,不容易发现,便有可能用今义去附古义,造成解释上的错误或理解上的肤浅。所以,对这些差异,既要用心分辨,又要善于总结、认识积累。这是提高古代汉语阅读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训练。

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另一方面,那就是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虽然有着不同历史阶段的差异,又毕竟是同一民族的语言,语言的变化不是靠着摧毁旧质而完全以新质替代的方式来进行的,而是以新成分来丰富现行成分的方式来进行的,因此,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之间,又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词义也是这样,只看到它们的差异而看不到它们的联系,也是片面的。古今词义的相同之处毕竟很多,即使是相异之处,只要它们确实是同属一个词的词义,也必须有着内在的联系。找到这种丙在的联系,把古今词义沟通起来,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方面,在分辨古今词义的差异时,同时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掌握辨析时的分析,不至于把这种差异绝对化;第二方面,现代汉语是我们的现行口头语言,说现代汉语的人学古代汉语,跟中国人学外语或外国人学汉语无论如何是不一样的。沟通古今词义,可以帮助我们利用已知的理解未知,大大加快词汇量积累(词主量应包括在词汇量之内)的有效率。

沟通古今词主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在现代汉语双音词语素中、成语语素中、方言口语中、专有名词中找到某些古义保留的痕迹。例如:

(24)“冢聊无路,介聊戏莽,不亦左乎?”(《左传·昭公四年》)

(25)“辟之是犹立直木而求是之枉也。”(《荀子·五霸》)

(26)“陈于军中而疏行首。”(《左传·成公十六年》)

(27)“令尹头祁、莫敖屈理除道梁溠,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左传·庄公四年》) 上面几个例子中,都有一些词的古义在现代汉语中单用时已消逝了,但还可以查出一些存留的痕迹。例如(24)的“左”当“不便”、“不顺”讲,这个意义现代汉语单独使用“左”时已消亡了,但口语中个别地方还存有痕迹,如“左性子”。例如(25)的“枉”当“不直”讲,这个意义现代汉语一般说“弯”、“曲”而不用“枉”,但一想到“冤枉”就是“冤曲”,再想到“枉尺直寻”这个成训中“枉”与“直”相对而言,便感到“枉”的“不直”义不难理解也不难记忆。例(26)“行首”即“行道”,也就是军宫中的出口通道。有这个用法。但想到“自首”就是“自道”,也就是自己说出内幕,自己导破案(用章太炎说),对“行首“的古义便容易接受了。例(27)的“除”当“更换”讲,“除道”就是“改道”,现代汉语一般没有这个意义,但“除夕‘就是新年与旧年更替之夜,完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除”作“更换”讲这一古义。例(28)的“爽”是“差错”,现代汉错过了约会叫“爽约”,也还保留着这个古义的痕迹。

以上这种方法固然能将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沟通,也会给学习者以深刻的印象,但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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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词语中留有痕迹的情况毕竟是不多的。沟通古义和今义,更重要的需要靠第二种办法,也就是找到古义与今义的共同特点或相关特点,把它们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例如前面所举的例⑤,“武”当“步迹”讲,现代汉语虽然没有这个意义,但“武装”的“武”、“武士”的“武”都要突出行军走路的特点,因而与“步武”义相关。例⑥,“官宿其业”的“宿”当“安守”讲,真实是由“住宿”义引申来的,住宿则安定,“宿其业”即“安于其业”。例

(12)的“如”当“应该”讲,与“如果”、“如同”义都有有“从顺”的特点,顺着理走就是应当,顺着设想的方向发展就可说“如果”,和被比事物一致便是“如同”,也都有“顺”意。

古义与今主所以能找到这些内在的联系,归根结度是因为它们都是同一个词的不同义项,彼此都有引申关系,都能在同一引申义列中找到位置。所以,要想科学地抓住它们之间的联系,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这些主项引申的特点----本义。本义是维系同词的不同义项的枢纽。古今词义共同或相关的特点,存在于本义之中。例如:

(29)“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论语·述而》)

“和”在这晨当唱歌时的“和声”讲,“和”字从“口”,“唱和”义正是它的本义。《诗经·郑风·箨兮》:“倡,予和女。”“倡”即“唱”,本义是“领唱”,要领必有和,“和”即“应答”,引申为“在一起”,白居易《长恨歌》“回看血泪相和流”,就是“血和泪流在一起”,以后发展为现代汉语连词的“和”,也是从甲、乙在一起的意义逐渐虚化来的。

(30)“班荆与食。”(《左传·哀公二十六年》)

(31)“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李白《别友人》)

“班荆与食”是“分开荆草一块儿吃”。“班马”就是“离群的马”。“班”在这两个地方都当“分离”讲。“班”字从刀将玉分成两半,《说文·一上·珏部》:“班,分瑞玉。”“分”是“班”的本义,“班”在现代汉语里有“班组”的意思,这个意义正是从“分”来的,班组是把一群人分工再组合的。人本义出发来理解,“班荆”、“班马”的“分”义便很容易和“班且”的“班”联系起来了。

(32)“宿妆惆怅依高阁。”(温庭筠《酒泉子》)

(33)“叶上初阳乾宿雨。”(周邦彦《苏幕遮》)

两个“宿”字都当“旧”讲。“宿收”是没有换过的旧妆,“宿雨”是老早下过没有干的雨。这个意义,现代汉语尚存痕迹,例如,“宿怨”,就是“旧怨”,但已不常用,常用义是“住”,如“住宿”、“宿舍”。考查“宿”的本义,甲骨文作 ,人在房子里躺在席子上,“住宿”是它的本义。经过一次住宿就隔了一夜,变成了另一天,隔夜的事物便陈旧了。所以《商君书·垦令》:“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宿治”,“宿治”即“旧治”。“宿妆”、“宿雨”的“宿”与“住宿”义的联系,经过分析后就很清楚了。

从本义和引申的角度看,古义与今义不过是拴在同一锁链上的不同环节而已。

如果我们既能把古今词义的差异分清,又能将古今词义的联系找到,将它们沟通,那么,我们积累文言词汇的数量可以大大增多、速度可以大大增快,理解古代文献词义的准确和深刻程度,也可以大大增强了。

第二节 古代汉语的多义词

一、 词义的引申

在文言文里,常常可以遇到同一个词有多个意义,从上下文观察,可以作出各种不同的翻译。如:

节: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节,竹节) 彼节者有间,而刀刀者无厚。(《庖丁解牛》(节,动物的关节)

寒暑易节,始一反焉。(《愚公移山》(节,季节)

大王见臣列观,礼节甚倨。(《廉颇蔺相如列传》)(“礼节”一词古今义同)

足下及董、聂三军,皆受荣所节制。(《谭嗣同》(“节制”一词古今义同)

节器用。(《左传·成公十八年》)(节,节省)

每闻琴瑟之声,则应节而舞。(《促织》)(节,节伯)。

一个词为什么会有多项意义?这些意义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是在文言文阅读中时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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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问题。

词的多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引申,凡是由同一起点引申出的意义,彼此都有联系。词义从一点出发,沿着不同的方向,向相关的方面延申而产生一系列新义。叫做引申。

从理论上说,引申是以一个词发生时期最早的意义为起点的,但是,由于语言产生的历史久远,词的原始意义很难确定,因此,传统语言学设置了一个可操作的概念,叫做本义。本义是由汉字字形分析出的词的义项,因此,它也必然是中国古代文献大量产生时期所能考证出来的最早词义。例如“节”字,这的繁体字作“節”,从“竹”,本义是“竹节”,竹节每隔一段就出现一个,它把竹子分割成若干段,并且限制着、约束着这些段的长短,因而,许多有相等段落的东西都用“节”来命名。“季节”时间段落,“节拍”是音乐或有规律敲击声的小段,“章节”是文章的段落等等。用来约束段落的东西也叫“节”,如“节气”是约束时间段落的一个点。约束和限制行为也称“节”,如“节制”是限制人随便思想和行动,“节省”是限制人随便花钱等等。限制人的规矩当然也可以叫“节”,如“礼节”。这样,我们便可以从“节”的本义出发,将它的诸多引申义系连丰收以下义列:

被截分的事物:季节、章节、节奏

截分 截分他物的东西:节气、节日

节 (竹节) 限制 受到限制的地为:节制、节省、节约

限制他人的东西:符节、节杖、礼节

又如“关”字,常见的意义有以下几种: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老子》)(关,门闩)

门虽设而常关。(《归来去辞》(关,关门)

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鸿门宴》)(关,关口,要塞)

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促织》),(关,涉及,关系)

无门籍者,有急奏,令监司马仗家引对,不得关碍。(《新唐书·颜真卿传》)(关,阻挡) 中有都柱,傍行八道,犹未敢然。(《狱中杂记》)(关,关文。古代平行机构来往的文书) 要想把这些意义系连起来,先得探录它的本义。“关”的繁体字作“闗”,从“门”,“门闩”是它的本义。门闩的特点一是横贯门后,一是有阻挡门扇不使开开的作用。这两个特点决定两个引申方向可以系连出如下义列:

连贯:关联 将箭与弓属连:关弓

连系双方的公文:关文

门闩 闭合:关闭 管开合的装置:机关

阻碍而闭合 关闭以防守的地方:关塞

阻碍:关碍

从“关”的引申义列中还可以看出,引申不但可以是多方向的,还可以是多层次的。由“门闩”义引申为“关联”义,这是第一层,再由“关联”义引申为“关弓”、“关文”义,这已是第二层了。

引申是词义运动的基本形式,词通过引申的方式不断产生新义项,这些义项从其产生过程看,是历时的,有先后的。但是,词义的运动不是以一对一的更替形式来进行,而往往是以一加一的积累方式来进行的,尤其是文言文,因为仿古作品存在,就使更多历时而产生的义项表现为共时的存在,也就是说,许多义项,都在一个历史时期内同时存在着、使用着。对于文方的阅读者来说,完全不必去推究这些义项产生的先后历史,只需要明了这些义项相互的词义系连,只是平面地按照义项的关系表现它们的多向与我层,并不能说明这些义项引申的先后。例如,在“关”的引申义列中,“关联”、“关闭”、“关碍”三义同在第一层,并不等于它们同时产生,它们的产生应当是有先后的,但我们没有去推究;“关弓”、“关塞”等义在第二层,也未见得它们都比放在第一层的义项晚,它们产生的先后我们也不去推究了。探求词的主项何时产生,这是词汇史要作的事,一般的阅读者暂时可以不去深究。

从引申义列中我们可以看出,同一个词的引申义之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联系:在同的义列中,义项之间存在着逻辑的联系。例如,“季节”、“章节”、“节奏”的“节”,都有被截分成小段这一共同特点,相互之间的联系比较明胡;“机关”的“关”是制约开合的,与“关”的“关闭”义也有逻辑联系,可以一眼就看明白的。然而在异向的主列之间,义项和主项的关系便往往不合逻辑,而是生活的联系。例如,“关”的“连贯”义与“障碍”义,在逻辑上并不相关;“节”的“季节”义和“礼节”义,乍一看也想不出有什么联系。它们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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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在本主中,是本义所标示的事物决定的,离开了本义所标示的事物,这种联系便变得不可理解。例如,“连贯”和“障碍”这两个特点,同时存在于门闩上,所以才有联系;“季节”有被截分的特征,“礼节”有约束人的特征,都来自竹节这个事物。所以,这种联系是生活化的。不论是哪种联系,都需要追溯到本义,才能看清。

词义在引申中表现出的系统性,对我们积累和教学文言词汇,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一个词的诸多义项,散见在不同的文章、不同的语句里,往往是很难掌握的,把它们系连起来,就不再是零星散乱的了。便于理解,也便于记忆。特别是对于义项很多的常用词,更有必要用系连的方法加以整理。以“间”字为例,在常见的文言中,“间”字有以下一些解释:

(1) 缝隙。其所求者,瓦之间隙,屋之翳蔚也。(《吕氏春秋·长利》)

(2) 一定的空间内。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马说》)

(3) 一定的时间内。立有间。(《扁鹊见蔡桓公》)少间,帘内掷一纸出。

(4) 中间。两山之间有川焉。(《周礼·冬宫·考工记》)

(5) 隔断。遂与外人间隔。(《桃花源记》)

(6) 夹杂,羼入。中间力拉崩倒之声。(《口技》夜雨剪新韭,新炊间黄粱。(《赠卫八处士》)

(7) 参加。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

(8) 间或,断断续续。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邹忌讽齐王纳谏》)

(9) 隔阂。故君多间。(《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10) 离间。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屈原列传》)

(11) 秘密地,悄悄地。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陈涉世家》)

(12) 量词(计算房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间”是一个用途很广因而出现频率很高的词,初学文言文的人遇见这样一个多义词,而且很多义项又与今天不一致,便很难掌。但是如果把这些义项都用引申义串连起来,就容易理解了。“间”的繁体字是“閒”,月光由两个门扇中照进屋内,表示门缝儿,所以,缝隙是它的本义。缝隙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它介于两物之间,二是它使两物隔离。一切意义都是从这两个特点发展出来的,介于两物间,所以有“中间”之义,直接发展出一定的空间和一定的时间的意思。在中间,有空隙,就可以介入,“夹杂”、“羼入”、“参加”都是介入,只是前二者说物,后者说人,这是一个引申方向。使两物隔离,就有“断”义,人的关系远了、断了、有空隙了,就是“隔阂”,就是“离间”,跟大家都隔开,就是“秘密地”,隔断几次,就发生断断续续的状态,大房子用墙隔断一次,就隔出一间,所以又发展出计算房屋的量词,这是另一个引申方向。将这个引申义列整理出来,就是:

居中(一定的时、空之是)----介入其中

中断----多次中断

缝隙 隔开 有距离----使产生距离----使与大家隔断

隔开房屋产生的量

有了这样一个系统的引申主列,对有些不易理解的用法,只要找到它在引申义列中的位置,也就容易理解了。例如,我国古代把颜色分成“正色”与“间色”两类,拿衣服颜色来说,青、黄、赤、白、黑为正色,其他杂色为间色。《诗经·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毛传:“绿,间色;黄,正色。”什么叫“间色”?即是红、黄、青三种颜色的混合色。混合色为什么叫“间色”?这个“间”,居于引申义列的第一列的第二层,由介入其中而来。两色混合,其状态正是彼此介入它色之中。这样分析,一个似乎很古奥的用法也就变得接近生活了。又如,前代有一种注释,叫做“间诂”,比较有名的如孙诒让的《墨子间诂》,“间诂”就是夹注。孙诒让的《墨子间诂自序》说:“间者,发其疑忤,诂者,正其训释。”所谓“发其疑忤”者,就是哪儿有问题就注哪儿,夹在文中,断断续续,和每句每字都注的体例有别。

把意义放在引申义列中去理解,还可以抓住它的特点,以区别它与其他近义词的意义差别。例如,“替”与“间”都有“悄悄地”、“秘密地”意思。前面已经说过,“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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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从“与众人隔离”这个特点来的。而“潜”的本义是“沉入水下”,它的“秘密”义是从“隐藏自己”这一特点来的。“潜师”是秘密行军,也就是把军队隐没在树林时或黑暗中。古代绝不说“间师”,是因为这两个词的“秘密”义各有特点和侧重。而这种词义特点,只有在找到本义或系连出引申义理之后,才能看清楚的。所以,掌引申的系统性,不但是整理词义的需要,而且是加深对语言表达意义的理解体会的需要。

二、汉字字形分析与词的本义

引是占是由本义为起点的。本义是文献大量产生阶段所能考证出来的最早词义。传统的作法是从文字字形中来确定本义。因为汉字是据义构形的,与字形相应的字义,一定在汉字产生前就有了,而且,人们采用这个义来据以造字,总是因为它比较具体,应用比较广泛,因而也就相对地比较原始。从字形确定本义,要做两个工作:一是分析字形,研究造字意图,以推测它作为构形依据的意义;二是从文献语言中去考查,看这个意义是否确实使用过。在以形索义的时候,对象形字(包括指示、会意)可以直接看它的形体,对形声字,只能从它的形符中确定词的义类。例如:

“奠”,上面是“酋”,复形后,像一个酒壶,下面是“丌”,像一个木几的侧面,整个的构形是一个装酒的器皿放在一个木几上,所以“奠”的本义是“放置”。《礼记·内则》说:“奠之而后取之。”意思是“放下它之后又拿走它。”正是用的这个本义。

“奠”的本义是“放置”,那么,“祭奠”、“奠定”、“奠基”等便都是它的引申义。“奠”是会意字,我们分析它的整个绘形,可以全面推测它的本义。形声字就不能这样全面具体了。比如前面所说的“节”,繁体字作“节”,从“竹”、“即”声,是个形声字,我们只能先从文献语言中考是一下它都所有哪些意义,然后根据它的形符是“竹”,确定它是与竹子这类植物有关的东西,因而“竹”节是它的本义。“季节”、“骨节”、“节制”、“节约”、“节奏”等意义都是它的引申义。

早期汉字的字形和词义之间有着这样统一的关系,这对我们研究文言词义大有好处。有些词的意义了解不清楚,借助汉字便可清楚。有些词的意义不知怎么来的,借助汉字便可以懂得它的来由。例如: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杜少府之任蜀州》)

“比”当“紧挨着”讲。这个意义在现代汉语里没有,但只要了解“比”的字形作 ,作 ,像两个人紧挨着站在一起,《说文》说:“比,密也。”密就是挨得紧,字表完全反映词义,对这个意义也就好懂好记了。现代汉语“比较”、“比赛”的“比”,还是从这个意义引申出来的呢。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曹岁论战》)

“孚”当“信服”讲,这个意义也不好理解。看“孚”的字形,从爪从子。像母禽将卵放在爪下的样子,所以它是孵小鸡的“孵”的古字,母禽孵化幼禽,有一定的天数,而且孵出来的一定是自己的同类,都极有信用,所以引申为“信用”义。过去美国人在中国出卖原油,有个“美孚公司”“美孚”的意思就是美国人标榜他们在中国“讲信用”。

“据亿丈之高,临不则之渊以为固。”(《过秦论》)

“临”当从高处往下看讲。周早盂鼎字形作 ,像一个人用眼俯视下面,正反映这个意思。

但是,汉字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由原始的字形,经过篆、隶、楷和简化汉字等阶段,很多已经不能直接看出造字的意图,特别是前面所说的象形的那部分字,想要了解它的原始字形,需要往前作历史的追溯。例如:

媚--- ---

“媚”字楷书从女眉声,篆书与楷书同,到周代金文才看出,它副的是一个女人,突出他妩媚的眼睛。

育----

“育”字楷书从“ ”(音“特”)从“月”(即“肉”),《说文》所列篆文从 ,是倒过来的“子”字,“毓”是它的重文,到金文才看出画的是一个妇人和一个头冲下的小孩,甲骨文一期看得更清楚,是一个头朝的婴儿刚由母亲坠落之形,所以它的意义是“生育”

韋—— —— ——

“韦”字至金文才看出,画的是四只脚围着一个圆圈转,它是“围”的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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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并非所有的楷书都需要作这种复形的工作,只要把独体的象形(包括指事)字加以复形,弄清它的原始造字意图,从而求得它的最早词义和词音,其余合体的象形字(会意字)和形声字,无非是这些独体字的合成,就无需再挨个去复形了。比如:

(经)左边是丝,右边是巠,画的是织布架子上装着一缕缕的线。“经”的较早意义是经线,“糸”表明它是丝类事物,“巠”标示读音。由此:

径、茎、胫、颈 都从“巠”得声,“彳”表明与行走、道路有关的事,“艹”表明与草类植物有关的事,“月(肉)”表明与人体有关的事,“页”表明与人的头项颜面有关的事。分别弄清它们的形旁所标示的义类和声旁的读音,就可以。

三、同音借用与假借义

一个词有多个意义,因为它们都是从同一本义引申来的,所以都与本义发生联系,而且彼此之间也有直接或间接发生联系。但是,我们也时常发现有一些意义,在词典中与别的意义同时列在一个词下,却与其他意义毫不相关。例如:

逝将去女,适彼乐士。(《硕鼠》)

复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乎而跃。(《促织》)

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唐睢不辱使命》)

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汉书·张良传》) 以上四段话中,“女”当第二人称的“你”讲,意义与“女”的其他义毫无牵连;“裁”当“刚刚”讲,本与义是“剪裁”的“裁”字无法系联;“错意”是“在意”,“错”当“安置”、“放在”讲,而“错”从“金”,《说文》说:“错,金涂也。”本义是在器皿的表面涂一层金粉,“安置”、“放在”义显然不是由这个本义发展来的;而“直”当“故意”讲,与“直”的“不弯曲”、“端正”等义也无牵连。

这种情况,是文字的同音借用造成的。汉字的形与词义的统一关系,只有在本字上才能体现。所谓本字,指的是确为这个词所造的字,也就是确实根据这个词的词义造的字。但是,古代文献中,常常有不写本字而用一个同音的字来代替的现象,这个同音称作借字。借字记录的是本字承的的词义,也就是说,本字的词义,临时转移到借字身上,称作借义。借字和借义本来是不相关的,形和义无法统一,要想达到形义统一,从而理解这个意义所出,必须找到本字。找本字要同音字里去找。例如上面的四个字,本字分别是“汝”、“才”、“措”、“特”。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直”和“特”怎么会是同音字?古汉语的同音字,不能用现代普遍话的读音去衡量,要用古音,而且是上古音去衡量。因为假借字多半都产生在先秦文献里,后代的文言文写借字,很多是从先秦文献里模仿来的,而语音是变化的,古代同音的字今天未必同音,今天同音的字古代可能声音距离很远,语音变化的轨迹也往往曲折绵长,如果妄加猜测而找错本字,便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所以,我们在这里要介绍几则解决同音借用问题的实例,以便了解由借字求本字的全过程。

猖獗

清人人赵翼所写《陔余丛考》说:“今人见恣横不可制者,辄曰‘猖獗’史传亦多用之。然更有别义。汉昭烈谓诸葛武侯曰:‘孤 智术浅短,遂用猖獗。’刘喜明谓萧道成曰:‘不可远去根本,自诒猖獗。’丘迟《与陈伯之书》:‘君不能内审诸己,外受流言,沈迷猖獗以至于此。’金将张柔为蒙古所败,质其二亲,柔叹曰:‘吾受国厚恩,不意猖獗如此。’凡此有倾覆之意,与常解不同。”

赵翼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概括出“猖獗”的词义是“倾覆”、“失败”。推究这个意义的来源,知道“猖”中“踢”的错字。《说文》:“踢,跌也。”“獗”是“蹶”的错字,“蹶”有“倒”义。“猖獗”就是“踢蹶”,也就是“跌倒”、“栽跟斗”,这是对失败的一种生动形象的说法。

皋比

《读柑者言》:“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耳?”“皋比”是虎皮,古代用来垫在将军的座位上,以示带兵的威严。

“皋比”这个词始见于《左传·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败宋师于乖丘,齐师乃还。”杜预注:“皋比,虎皮。”《礼记·乐记》说:“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橐,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这里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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橐”字或作“建皋”,是“皋”即虎皮的又一证明。

“皋”、“橐”当虎皮讲,都是借字,本字应是“ ”,从“系”,“ ”(t(o)从声,从“虎”,取将虎皮连续起来的意思。“比”有“比并”、“连结”义,所以称“皋比”实为“ 比”。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可以看出,因为文字的同音借用现象,使得一些词与它的本字脱节,形义之间失去了联系,本义无法推寻,意义也就变得不可理解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步骤是:

(一) 借助上下文的语言环境和前人作出的训诂材料探求这个词的使用义。例如,根据《左传》的杜预注和《礼记·乐记》的上下文,可以知道“皋比”是虎皮,根据赵翼在《除余丛考》中举出的例句,可以判定“猖獗”有“失败”、“倾覆”之义。

(二) 追究这个意义与字形所显示的本义以及由这个本义引申出的诸多意义之间的关系。如果它们之间有关系,证明这个使用义也属此引申义列。探求词义的工作就到此结束了;如果它们之间毫无牵涉,例如,“猖獗”字从“犬”,意义与“狂”有关,与“倾覆”、“失败”义没有牵涉。“皋”从“白”,与“虎皮”义难得发生关系。因此判定字有假借。

(三) 由借字求本字。借字与本字的联系在声音,所以,本字应在借字的同音字或近音字中去找。判断音同、音近,要借助音韵学的研究成果,一般说来,上古同韵部或韵部相近、声母相同或相近的字,可以互为借字的条件。同声符的形声字、互为直音或互为声训的字,也可判断音同和音近。例如,“獗”与“蹶”都从“厥”得声,“皋”与“ ”都从“ ”得声,足以说明它们的同音关系。

(四) 将借字置换成本字,检验形义关系是否统一。如,“ ”从“系”从“虎”,有联缀虎皮之义显而易见,“皋比”即“ 比”,意义来源清楚了。

(五) 必要时,还需从文献中多找一些有关同音借用字的佐证。例如,《礼记》“建橐”一本作“建皋”,可以从旁证明“皋”借为“虎皮”义并非孤例。

综上所述,发现同音借用字并由借字推寻本字,需要有较丰富的经验,要熟悉古代文献语言,掌必要的文字、声韵、训诂常识,还要懂得考据的方法,而对初学者来说,只要了解其中的原理,并接受前人的经过验证证明是正确的结论就可以了。

必须说明的是,有些同音借用字,虽非本字,但已通行,很少有人觉察,但从形义统一的原则看,仍应认为是错字。例如:

“容貌”的“容”,字从“宀”,从“谷”。《说文》说:“容,盛也。”徐铉说:“屋与谷皆所以盛受也。”这个字的本义是“容纳”,与“容貌”义无关。“容貌”的“容”本字应是“颂”,“颂”字从“页”,义与头部有关,恰为“容貌”的本字。《说文》:“颂,貌也。”它的异体字写作“ ”,从“容”得声,证明它在古代与“容”同音。但是在文献都写“容貌”、“容颜”,而不写“颂”字,借字通行而本字反而不通行。《史记·邹阳列传》:“世以鲍焦为无从颂而死者,皆非也。”“从颂”就是“从容”,“容”、“颂”互借的旁证。

“方”,本义是并头的船,所谓“方舟”。“四方”、“方正”的“方”《说文》写作 “ ”,画的是一个四方形的器皿,因与“口”(古“回”字)区别而一边开口,凡方形的器皿,如“匧”、“匮”、“匣”、“匡”(饮器)、“柩”等都是方形,字都从“匚”。但在文献上习用“方”而不写“匚”。借字通行本字不通行。

“料”字从“米”从“斗”,《说文》说:“料,量也。”是“材料”的“料”的本字,与“料理”义无关。“料理”的“料”本字应是“撩”,《说文》:“撩,理也。”“料”字“读若遼”,证明“料”、“撩”同音,但通常写“料理”,本字“撩”不通行。

类似这种情况还很多。这说明,汉字在发展过程中,表意的特点渐渐减弱,增长了表音的趋势。用字时,我们提供写通行的字形,不主张无谓地复古,去使用早已被淘汰了的古字或从未习用的本字。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这种借字通行的现象,造成了汉语书面语中的同形词或同形词素,如上例:

“容貌”的“容”和“容纳”的“容”;

“四方”的“方”和“方舟”的“方”;

“料理”的“料”和“材料”的“料”;

“清楚”的“楚”和“荆楚”的“楚”。

它们各各书写形式相同、读音相同,但意义之间无法找出联系,实际上记录的是两个词,在现代汉语双音词里也是两个不同的词素。所以,在分析词义时,仍需要找到有关的本字,以便将它们区别开来,分别归主不同的引申义列。在阅读中,正确区别同形词也是很重要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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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屈原列传》)

其人视端容寂。(《核舟记》)

应当明确,“不容自疏”的“容”当“许可”讲,是“容纳”的引申;而“视端容寂”的“容”当“仪容”讲,是“容貌”义的引申,本字为“颂”。两个“容”的意义来自不同的本义,记录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同形词。

君能除之,固当窥左足以效微劳,又肯讳之而不言或?(《中山狼传》)

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邹忌讽齐王纳谏》)

两个“窥”字,第二个“窥”当“看”讲,带有“悄悄看”的意味,所以从“穴”,《说文》训释作“小视也”,这里用的是它的“窥”不是一个词而用同一人字来书写,是同形词。

第三节 古代汉语词的的同义关系

一、 同义词的定义

在文言文里,每个词都有数量不同的同义词,组成复杂的同义关系群。以最简单的“一”字为例,它的同义关系也是多方面的:

在数量这个意义上,它与“独”、“特”、“单”、“孤”等词同义;

在次第这个意义上第,它与“初”、“姑”、“太”、“元”、“端”、“起”等词同义;

在“专一”这个意义上,它与“专”同义;

在“总括”这个意义上,它与“总”、“统”、“凡”、“概”等词同义;

在“整体”这个意义上,它与“满”、“全”、“皆”等词同义。

古汉语词汇以单音词为主,单音词比之双音词义项更多、指向更广,所以,文言中的同义关系比现代汉语还要复杂,每个词的同义词,都要经相应的现代汉语词略多一些。文言词的同义关系,不仅直接涉及修辞、造词问题,而且直接涉及对文意的理解,对注释材料的理解和将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的准确程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意义相同,而语音不相关的词,互为同义词。这个定义包含三个要点:

(一) 词的同义是有条件的,没有绝对的、全面的同义词,只有在某个意义上、某种语言环境下的同义词。例如前面举的“一”字,只有在“独一无二”这个意义上才与“独”、“孤”同义,在“第一”这个意义上,就不与“独”、“孤”同义了。又如“言”和“语”,表面看来好像完全同义,但在文言里,只有作名词时,而且要对文的时候,意义才一致,其他地方多半不能同用。除了义项和语言环境的条件外,同义词还有历史的条件,例如,“言”和“语”在作动词时,先秦文献中不能同用,汉以后逐渐能同用了。“人”与“民”,在奴隶制时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到了封建社会中期,逐渐具备了同义的条件。又如,在先秦两汉典籍里,“除”有“更替”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它与“更”、“改”、“替”、“换”等词义,到了唐宋以后,只有“除官”的“除”还保留了这个意义了。“更替”是引进新的,去掉旧的,“除”的词义在发展中,逐渐磨掉了“引进新的”这方面的意义,“除”跟“去”、“免”、“弃”等词构成了同义词,而与“更”、“改”、“替”、“换”却不同义了。所以,在同义词的条件中,还应加上一个历史时期的条件,除非贯穿时间很长,历史时期可以不计的同义词,可以对这个条件忽略不计,对于相当一批同义词来说,不加时代限制也是难以成立的。

(二) 同义词的语音是不相关的。语音相关、具备音近义通条件的,是同源词,不包括在严格的同义词范围内。例如,“言”和“语”是同义词。“言”和“唁”也同义,都有“问”的意义,但是都同源词,不是同义词。同源词之间有历史的渊源关系,它们都是由一个根词直接或间接派生出来的,而同义词是意义的偶然的相同,两者属于本质不同的现象。

(三) 同义词是相互的,在“单独”这个意义上,“单”、“独”、“孤”、“唯”、“一”等词互为同义词。因此,在系联同义关系群时,可以任意选择一个中心。前面提出的一且同义关系群,是以“一”为中心。如果改换以“单”为中心,又可以组合成另一组同义关系群:

“单”在“单一”的意义上,与“一”、“独”、“唯”、“孤”同义;

在“单纯”的意义上,与“纯”同义;

在“单数”的意义上,与“奇”(“奇偶”的“奇”,音j()同义;

在“简单”、“单调”的意义上,与“简”、“薄”同义;

在“仅只”的意义上,与“仅”、“只”、“独”、“特”(可写作“直”)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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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哪个词作中心,要看研究哪个词的意义而定。两个词如果是同义词,它们的同义关系群一定有重合的部分。

从这三个方面来看同义词,就可以不犯简单化的毛病,探讨问题就可以深入一些了。

二、 同义词的确证

在语言里哪些是同义词,不能只凭主观臆断,还要用语言材料来证明。能够证明两词同义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 互用

互用就是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出现,而语句的意义不变。例如:

《诗经·郑风·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以上一章)“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之粲兮。”(以上二章)“缁衣之蓆兮,敝予又改作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粲兮。”(以上三章)

在这首诗中,“为”、“造”、“作”三词放在完全相同的语言环境里,造成意义完全相同的三个句子,证明它们是同主的,所以《尔雅·释言》把它们归纳为同义词说:“作、造,为也”。

(二) 对用

在文言文或古代诗词中,对句是常见的,为了对得工又不出现重复的字,在相应的位置上,时常出现一对同义词。例如: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杜甫《登岳阳楼》)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州。(李白《登金陵观凰台》)

“一”与“孤”、“半”与“中”、“顾”与“知”放在对句的相应位置上,使对句工整,语言变换。“一”与“孤”在“独一”的意义上同义;“半”与“中”在“均分”的意义上同义;“顾”与“知”在“思虑”、“明晓”的意义上同主,可以由此得到佐证。

除了诗词以外,散文里也常有对用同义词的情况。例如:

千变万化,不可穷极。(《列子·周穆王》)

刺吏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似似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韩愈《祭鳄鱼文》)

是时依草附木之辈,闻予言大怒。(江藩《汉学师承记》)

“变”与“化”、“低”与“下”、“依”与“附”,也是在对文中出现的同义词。很多现代还保存并使用的四个字成语,也是用这种同义对文的方式造成的。如“口诛笔伐”、“节衣缩食”、“街谈巷议”、“呼朋引类”、“堆金积玉”等,都可以看出词的同义。

(三) 连用

为了调整音节,文言文中常有将同义词连用的情况,它们连用后,意义与单用时仍然相近,证明二者在这个环境里义无差别。例如:

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论佛骨表》)

雷霆之所击,无不摧折者。(《汉书·贾山传》)

不废困穷。(《书经·大禹谟》)

“伦”与“比”在“比类”这一意义上为同义词,“摧”与“折”在“折断”意义上同义,“困”与“穷”都有“缺乏钱财”的意义,它们连用,造成双音节词组而意义仍与单音词一致。这种同义词连用的情况,从汉代以后就逐渐增多,到了唐、宋,已经有相当一批发展为双音节词了。如“明亮”、“斑驳”、“怪诞”、“妍媚”等,等已是结合较紧的双音词了。

(四) 义训

在古代的注释材料里,凡是互相作过训释的词,都在某种条件下同义。以《说文解字》。的高中生烃为例:

单训的:

《说文·八上·人部》:“仰,举也。”“倚,依也。”“俗,习也。”“僖,乐也。”

互训的:

《说文·三上·言部》:“论,议也。”“议,语也。”“语,论也。”。

同训的:《说文·三上·言部》:“谕,告也。”“诰,告也。”“诏,告也。”

以上是用单词训释单词,单训的证明两个同义;互训和同训的经过系联,可以证明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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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更多的词同义。除此外,还有用一句话来给词下定义的,如:

《说文·五上·丌部》:奠,置祭也。

《说文·十三上·系部》:缒,以绳有所悬也。

《说·十四上·几部》:凭,依几也。

在这些定义的式的训释中,训释语不止一个词,但其中都有一个主训词是被训词的同义词或同类词。上例中,“奠”与“置”、“缒”与“悬”、“凭”与“依”,都是同义词。

《说文解字》的训释,一般作称形训,它是讲词的本义的,前面已经说过的,本义是与字形相贴切的义项,它只有一个,所以,这种训释比较简单。对认识同义词意义更大的是一种随文释义的训释。例如: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注:“喻犹晓也。”(《论语·里仁》)

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注:“喻,晓也。”(《荀子·正名》)

以喻九税之利。注:“喻,告晓怨。”(《周礼·掌交》)

这里的三段话,都含“喻”词,又都用“晓”来训释,这不但可以告诉产,“喻”(同“谕”)和“晓”是同义词,还可以说三段话归纳出“喻”和“晓”同义的条件,并帮助我们认识它们在哪个意义上相同,比之脱离具体语言的字书、辞书的训释,更为重要。

三、 同义词的辨析

从具体的语言中证明了两个词或数词同义,这只是研究同义词的开始,更重要的工作还在于探讨同义词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才是在阅读中最需要注意的。因为同义词一定具有对用、互用、连用和互训的历史,所以人们常常在印象中把它们等同起来而忽略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别,介是,这种差别又往往是词义不同于他词的特点,对深入了解文意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因为两个词在这个意义上同义,人们便往往误以为在那个意义上也同义,从而造成理解上的偏差,这都会直接影响文言文的阅读。

同义词之间的差异是多种多样的,人们曾经从许我方面来归纳这些差异,都言而未尽。其实,两词既然互为同义词,它们之间的差异不会太大,而且有些微小的差异对理解词义无大妨碍的,可以不必深究。对表达上有影响的差异,无非是两方面的差异——一是使用范围,也就是词的广度上的差异;二是意义特点,也就是词的深度上的差异。这些差异都要在具体分析后才能得出。分析同义词、找出它们之间差异的方法,常用的有下面几种:

(一) 语言环境分析法:

这种分析法,是把一对同义词,放在它们时常出现的语言环境中来观察,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不同,来确定它们意义上的不同。这种方法在具体作法上又有置换和比较两种作法。

置换是把甲词换到乙词常出现的语句中去,看是否还通顺,是否还保持原义。这种作法多半用来确定这对同义词在哪个义项上同义。如:

“完”与“全”

两个词都可当“完备”讲,在这意义上可以互相置换。《庄子·庚桑楚》:“唯全人能之。”注:“全人,圣人。”圣人也可称“完人”,也就是没有缺点的人,完美的人。《列子·天瑞》:“天地无全功。”注:“全犹备也。”“全功”就是“完功”,即完备之功。

但是,“完”当“完整”讲,不能换成“全”。杜甫《石壕吏》:“出入无完裙”,“完裙”是整的、没有破的裙子,“全裙”则是全部的、并非部分的裙子。同样,“全”当“全部”讲时,也不能换成“完”。《周礼·医师》:“十全为上。”今天所说的“十全大补丸”的“十全”不能说“十完”。

“完”当“修葺”讲。如《左传·隐公元年》“大叔完聚”,是大叔修葺城郭,集合百姓的意思。“全”当“保全”讲,如《出师表》“苟全性命于乱”。这两个意义不能互换。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完”与“全”在文言文里只有当“完备”讲时,是同义词。

“辅”和“助”

“辅”的常用义有二:

“辅佐”。 《谋攻》:“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护卫”。 《杜少府之任蜀州》:“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这两个意义中,“辅佐”义可以用“助”来置换,“辅”与“助”连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而“护卫”义绝不能换成“助”,在这个意义上,“辅”只能与“卫”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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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是从甲乙两词各自出现的语句中,归纳出它各自适用的环境,再比较这两种环境的区别,从而确定两词意义上的区别。例如:

“视”和“望”

两个词都有“看”的意思。分别找出一批它们当“看”讲的句子。

“视”当“看”讲如:

当其时,巫行视小家女好者,云是当为河伯妇,即聘取。(《西门豹治邺》)

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捕蛇者说》)

明日,徐公来,孰视之,自以为不知。(《邹忌风齐王纳谏》)

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目。(《鸿门宴》)

“望”当“看”讲如:

风烟望五津。(《杜注府之任蜀州》)

人在室中,极目四望,则见城堡、冈峦、溪涧、树林森然布列。(《观巴黎油画记》)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劝学》)

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分析这两个词出现的语句,可以看出,凡用“视”字的地方,都是近看:“视小家女好者”需近看,“视其缶”看蛇是否在,更要进前去看,邹忌看徐公、攀哙看项王,都在一室之内,自然也是近看。而用“望”字的地方,诸如望五津、极目望、于潭西南眺望、跂而望,都不能不是往远处望。这就清楚地比较出“视”与“望”在“看”这一意义上的差异。《曹刿论战》有“视其辙乱,望其旗靡”之说,“视”与“望”对言。这不光是为了避免用字重复,而是因为辙乱需近看,旗靡则必须远观的缘故。

在使用语言环境分析法的时候,集中的语句越多,考察的教材越全面,得出的结论越准确,越有说服力。

(二)对立意义分析法

这种分析法,是用不同的反义词来辨别同义词的差异。每一个词都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跟一个与它意义相对立的词构成反义词,用不同的反义词可以衬托出同义词不同的特点。例如:

“精”和“纯”,在不羼杂质这一意义上是同义词,但“纯”可以用“杂”作反义词,“精”则只以“粗”、“糙”、“粝”等为反义词。可见“精”的特点在细巧,不在纯真。

“贫”和“穷”,在“匮乏”这个意义上有相同之处。“贫困”可以连读言。但在文言文里,“贫”总是以“富”作自己的对立意义,而“穷”则以“通”、“达”作自己的对立意义。《庄子·德弃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王维《酬张少府》:“君问穷通理,渔歌入浦深。”从它们不同的反义词可以看出,“贫”指衣食财物的匮乏,“穷”指学问仕途的阻塞,二者特点是不同的。

“坚”、“刚”、“强”三个词,意义也很接近,都有牢固的意思。但在上古汉语里,“坚”专指土一类的东西,硬而不易碎叫“坚”,它的反义词是“脆”。“刚”专指金属一类的东西,韧而富有弹性叫“刚”,它的反义词是“柔”。“强”本指弓的拉力大,不易断,它的反义词是“弱”。用不同的反义词一衬托,特点便明白了。

(三)探求本源分析法:

这种分析法,是追溯同义词不同的本义和根词,从而确定它们之间特点的不同和指向的不同。如果一时找不到本义和根词,就系联它们的引申义列和同源词,以展示其特点。例如:

“迁” “徙

两个词都有“移动”、“换地方”的意思,而且在很多地方都能互相置换,唯有“迁官”与“徙官”不是一个意思。“迁官”也称“升迁”,是提职,“徙官”是一般的调职。要了解这个差异,必须联系“迁”的本义。《说文》说:“迁,登也。”本义是往高处挪动。《诗经·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是这个本义的反映。“乔迁”保留了本义的特点。

“潜”和“间”

两个词都可以当“悄悄地”、“秘密地”讲。《蹇叔哭师》:“潜师以来”,杜甫《春夜喜雨》:“随风潜入夜”,《狱中杂记》:“多潜易之”,这些“潜”都当“秘密地”讲。《陈涉世家》:“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鲁仲连义不帝秦》:“魏王使客将军辛垣衍间入邯郸。”《聊斋·红玉》:“卫故田舍翁,生呼出外,与间语。”这些“间”都当“悄悄地”、“私下”、“间中”讲。两词的差别必须观察它们的本义与引申义列:“潜”的本义是“藏在水底”,引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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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隐蔽”、“埋藏”义,再引申而有“秘密”义,它的特点是掩藏;而“间”的本义是“缝隙”,引申为“间隔”,又引申为“隔离”,“秘密”义是由“隔离”引申来的,它的特点是隔开众人,单与一个人说,或只有少数人知道,大家不知道。用“潜”和用“间”的具体情状是有区别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同义词是有同有异的。古代的训诂家在同义词的运用上,提出一个条例,叫作“对文则异,散文则通”,又叫“浑言”和“析言”。就是说,古书或古注里运用同义词的时候,有时取它们相同的一面,这时,两个词的意义就完全一致了,叫做“通”,或叫“浑言”,在求“通”或用“浑言”时,摒除了同义词各自的特点,只取它们笼统相同的一面。但另一些时候,则又取它们相异的一面,突出它们彼此特点的不同。这叫“异”,又叫“析言”。例如,“皮”和“革”本来是有区别的,带毛的兽皮叫“皮”,去掉毛叫“革”,所谓“秋敛皮,冬敛革”,是说秋天动物毛细密时取皮,冬天制成革。但是“皮”和“革”又常常通用,笼统动物的外皮。《诗经·司裘》:“皮车”又叫“革路”,《诗经·羔羊》传说:“革犹皮也。”干脆拿“皮”来训释“革”。抽穗的农作物叫“稼”,未抽穗的叫“禾”,是析言,但也可通称为庄稼、农作物之名。前面说到的对用、互用、连用和以甲词训释乙词,都是取其义同的一面,也都是浑言,应当看到,这些词也都还有析言的时候,在析言时,需要突出它们各自的特点,就需要辨析。所以,求义同和辨义差,是认识同义词不可分害的两方面的工作。

第四节 古代汉语的同源关系

一、 同源词的定义

词和词之间在音与义上可以发生三种关系:第一种,音同而义不相关,例如“友”和“有”,“楚”和“础”等;第二种义近而音相距很远,例如“朋”和“友”,“关”和“闭”,“连”和“属”;第三种,音相近,义相通,例如“超”、“跳”,“跃”、“回”、“还”、“旋”等。具有第一种关系的是同音词,具有第二种关系的是同义词,而具有第三种关系的,是同源词。

同音词和同义词都是音义结合偶然的表现。在语言发生的起点,音与义的关系很难理解性来解释,只靠约定俗成来维系。因此,同一声音可以表达多种完全无关的意义,语言中便产生大量的同音词;同样,相同或相近的意义又可以用不同的声音来表达,语言中因此又产生大量的同义词。同音词和同义词都反映音义关系的偶然性,但是,音近义通的同源词,却是与同音词、同义词性质完全不同的现象。词汇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在原有词汇的基础上产生新词的时候,有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在旧词的意义引申到距本义较远之后,在一定条件下脱离原词而独立,有的音虽不变,字却分形,产生新词;也有的音有稍变,遂造新字,也成新词,这就是词的派生。由同一个源头派生出的新词,也成新词,这就词的派生。由同一个源头派生出的新词,声音和意义都来源于它的根词,所以彼此产生音近义通的关系。这是因为它们之间有渊源流别关系,而不出于音义的偶然结合。这种由同一源头派生出来、具有历史渊源关系因而音近义通的一组词,称作同源词。例如:“升”、“腾”、“登”、“乘”,在意义上都有“向上”的特点,声音也相近,都在古音“登”韵、“端”母,它们之间有音近义通的同源关系。

二、 推源和系源

同源词既然是同一源头派生出来的,寻找它们最早的源头——根词就很重要。但,语言发生的时期距今实在太久远了,而且从语言产生到文字符号的发明之间,还隔着一个十分遥远的距离,在文字产生之前的语言是什么状态,已经完全无从考究了,所以,我们推究词的派生历史,只能推究到有文字的时候。也就是说,最早的根词都有哪些,我们已无从知道了;我们能知道的,只是在文字大量产生时,就有一些词是具有同源关系的;我们还能知道,在文字产生以后新派生出的词,它的源词是哪一个。所以,研究词的同源关系主要是作两个工作,一个是把同源词聚合在一起,这个工作叫系源;一个是把直接派生某词的源词找出来,这个工作叫作不完全推源,因为找不出最早的根词,推源没有推到最根儿,是不完全的。举两个简单易懂的例子来说明上面所说的道理:

古代人席地而坐,放置器皿的家具是几。几是很矮的,因为它要使跪坐在地面上的够得着。以后,为了使身体伸展,人们所用的家具开始更新,首先是坐席升高,随之而来的,放置器皿和供人伏凭的家具也要升高。这种升高的坐席叫作“凳”,“凳”来源于“登”,特点是登高;升高的置器家具叫作“桌”,“桌”来源于“卓”,“卓”的意义是“高超”,“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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