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21
发布时间:2024-11-21
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全体驾驶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具体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员报告进行维护和修理,严禁带病上路。
4、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警示牌、三角木、安全锤等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
5、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6、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
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严禁吸烟。
7、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8、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9、协助安技部主任、安全人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10、加强自身管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精力,不开情绪车、疲劳车,不随意将车交于他人驾驶。
11、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在恶劣道路条件下的应急处置等驾驶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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