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治县教师招聘教师15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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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长治县教师招聘教师150名公告 为推进我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县步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
本次共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150名。各学科、学段招聘名额详见《长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高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幼师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前),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长治县户籍(以2012年6月30日之前为长治县户籍为准)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专科、幼师升学前为长治县户籍。
4、在长治县工作或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也可报考,但须符合上述关于年龄和学历要求。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素质测试)、说讲课、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2年7月22日-7月31日(十天时间),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4日(四天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下午6∶30前)。
2、报名地点:长治县政府政务大厅(县宾馆对面)。
3、报名方式:须由本人以学段学科现场报名。
4、报名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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