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3

发布时间:2024-11-21

司法考试历年关于合同法的考点及例题

合同法案例试题剖析

(2002年试卷四第六题共10分)

作者:

李 研 发布时间: 2003-07-14 11:25:41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的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给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假设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万

司法考试历年关于合同法的考点及例题

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分值:

(1)在与甲公司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乙公司可以因为甲公司的预期违约行为而单方解除合同。(1分)解除合同时,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1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并不影响违约方负担违约责任。

(2)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根据协议管辖起诉,合同履行地B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1分)因为根据协议管辖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双方没有约定交货地点,则按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的,以货物发运地B县为合同履行地,所以B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1分)

(3)因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由甲公司负担。(1分)因为代办托运的买卖合同,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1分)

(4)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1分)因为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1分) (5)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订合同属于效力未定。(1分)因为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了所有权保留,丙公司没有付清空调货款前,空调所有权还归乙公司。丙公司在没付清空调货款的情况下,签订转卖空调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丙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效力是效力未定的合同。(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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