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6)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
十三、研制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人员;计量检定规程的主要起草人员;为国家技术监督局举办或认可的计量检定、测试培训班编写讲义或授课的人员,以及《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统一试题集》各专业的主编审,若需从事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测试工作,可以免考。免考须由本人填写免考申请表,经组织考核单位核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的,由组织考核单位发证。
十四、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按规定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人员理论考核合格证的计量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计量检定考核时,可免考计量基础知识和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知识。
十五、应考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有做弊行为的以不及格论处。组织和承担考核工作的有关人员营私舞弊、违法失职、泄漏考卷试题,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十六、与本规则配套使用的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计量检定人员登记卡、克考申请表、考核评分表的样式由国家技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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