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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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 青 团 江 苏 省 委 员 会 江 苏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苏教职〔2008〕22号
关于举办“爱士杰杯” 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科协、文明办、团市委、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弘扬创、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决定,在成功举办首届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基础上,于2008年举办第二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通过竞赛活动,促进创新教育的开展,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创新成果,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科协、省文明办、团省委、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主办;由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省教科院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研究所共同承办;由江苏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大赛由组委会统筹领导,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中职组和高职组二个组别,中职组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高职组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按大类专业、形态类型分类,要求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 五、大赛工作进程
1.参赛作品的相关资料于9月15日—30日报送省大赛秘书处。 2.10月20日公布初审结果和通知答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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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月中旬答辩。
4.12月中下旬公示、公布获奖结果。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按中职组和高职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对特别优秀的发明作品可颁发特别奖。
2.指导教师奖: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同等级的指导教师奖。
3.团体优胜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有关单位进行表彰。依据参赛的组织规模、送审作品质量及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是否规范等情况评定被表彰单位。
获奖学生的获奖成绩计入学生在校的成绩(学分),指导老师的工作计入本人年度工作量,学校应予以奖励。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大赛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筹集。大赛免收参赛学生报名费及评审费。入围参加答辩的选手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由学校承担。
大赛作品申报表、《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及大赛相关信息均可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上查阅和下载,网址是:http:// 。
各市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高度,充分认识举办创新大赛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好大赛的各项工作。各级科协组织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学校联系,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请各市于8月10日前将市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负责人报省大赛秘书处。各职业学校应将该项活动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抓手,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努力营造人人思创新,个个能创造的良好氛围。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创新 大赛 通知
抄 送:教育部职成教司、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江苏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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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殷翔文 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国彬 省科协副主席
周 琪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 纯 团省委副书记
黄志臻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委 员:马 斌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处长 刘克勇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副处长
冯少东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
徐东海 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公永刚 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于淦群 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处长
马成荣 省教科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秦长钦 江苏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科学顾问: 贲 德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科
学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秘书处主任:冯少东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兼)
副主任:黄海鸥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马万全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
大赛秘书处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4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电话:025-83212026 联系人: 黄海鸥、王鲁中 大赛使用E-mail: jss100@http://
大赛使用网络: http://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
网
大赛平面媒体: 《江苏科技信息〃科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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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
一、申报程序
凡申请参加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加所在市市级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各市参赛作品由市级大赛组委会集中申报。
二、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是全省竞赛的组成部分,各市应成立相应的竞赛委员会。市级竞赛应参照省竞赛的规则举行,推荐参加省竞赛的作品必须符合省竞赛的要求。市级竞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作品时,应上报当年市级竞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竞赛的组织情况。
作品材料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15日—30日,通过省级初评的作品由省竞赛委员会通知送交作品实物,并参加现场答辩。
各市在报送参赛作品材料前,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申报表“资格确认”栏目中无单位领导签字和盖章的不予报名参赛。
三、申报要求
参赛的发明与技术创新作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有关规定;符合《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围绕生活、生产、身边的技术,由学生本人独立(合作)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或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的发明与技术创新的作品。作品应该具体化、产品化——即提供作品实物。
可以是:
1、原始创新的作品。
2、对现有技术、产品进行新组合的集成创新作品。 3、对已有技术、产品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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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参赛的作品:
1、药品和食品;在研制和使用的过程中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作品。
2、仅有发明创新意图但尚未形成发明实体的作品;已由他人发明并已申报专利的作品。
3、计算机软件(含课件、教学软件)、计算机动画类作品不列入大赛评审范围。但使用计算机作为技术开发工具(指计算机控制、计算、辅助设计等)的创新成果或产品,可以参加评审。
参赛作品申报时需填写申报表(附件4),提供所需附件二份(包括原理图、构造图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评审依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
“三自”:① 作品的选题由学生自己提出和发现。② 作品的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部分由学生本人构思(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设计和研究完成。③ 作品主要由学生自己动手制作完成。
“三性”:① 科学性:作品的选题与成果具有科学技术意义,技术设计方案合理,发明与创新过程符合科学性。② 先进性:作品的新颖程度(指在申报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创新的成果公开发表过和使用过)、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的先进性。③ 实用性:指发明或创新的作品可以转化为产品,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参赛作品相关技术均不得向评委保密,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参赛作品如已使用别人的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的部分,在申报时应予以说明出处。参赛作品的技术成果受到法律保护。大赛组委会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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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技术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直到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二)、评审程序
参赛学生申报作品材料,由各市大赛组委会统一评审后,按分配名额(见附件6)将作品材料上报送省大赛秘书处。省大赛秘书处将根据学科专业,分类后交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筛选,选出一批设计新颖、构思巧妙、具备一定创新价值的作品,参加第二阶段的现场答辩和作品展示活动。
现场答辩:通过答辩,了解参赛人对自己的作品的参与程度以及对作品所涉及知识的掌握情况,明确参赛人在作品的研制过程中的贡献程度。通过现场答辩把真正以学生为主完成的优秀作品评审出来。
五、申诉和仲裁
1、参赛选手或学校对评审可以提出异议,但申诉需通过代表队领队或各市竞赛委员会,按照时限(7日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将认真负责的受理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申述人。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影响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不予获奖。
六、附则
(一)、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作品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作品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作品内容摘要汇编和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和参赛作品内容公益性宣传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
(二)、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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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自己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参赛者向主办方提交申报后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委会的决议,否则取消获奖资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本办法由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织委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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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
按参赛对象的学籍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中职组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高职组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按作品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涉及到多个学科时,按照多学科领域作品的学科类别认定的要求,重复填写三个以内的主要学科选项。
参赛作品的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如下。 一、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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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作品,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二、涉及多学科领域作品的学科类别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作品:作品的主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作品应属于工程学;作品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作品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作品:作品研究的是河流或池塘中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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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作品:作品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作品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作品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作品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作品:如作品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作品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作品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作品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作品:如作品研究的是DNA,应属生物化学;作品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作品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作品:如作品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处理,应属生物化学;作品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作品研究的是维生素缺乏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作品:如作品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作品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作品研究的是晶格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作品:如作品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作品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作品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作品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作品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作品:作品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作品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作品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作品:很多的作品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与地球与空间科学。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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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作品:如果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作品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应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行为与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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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0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一)
作品名称: 所属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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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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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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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08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各市参赛作品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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