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对表》(2)
时间: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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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2008年度缴费基数核对表》
10、港澳台人员(09),填写港澳台人员人数,并提供台胞证复印件、港澳通行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1、外籍人员(10),填写外籍人员人数,并提供护照复印件;
12、本月减少人员(11),填写本月减少的缴费人数;
13、差异原因(12),填写需要说明的产生缴费人数与职工人数差异的原因。栏次不足可另附说明;
14、职工工资总额(13),填写2007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15、缴费人员工资(14),填写2008年1月全部缴费职工工资合计;
16、缴费人员基数(15),填写2008年1月全部缴费职工缴费基数合计;
17、未缴费人员工资(16)—(22)按表格所示填写相应人员工资额数。
18、未列入缴费基数原因(23),填写职工工资中未列入缴费基数的具体原因。栏次不足可另附说明。
注: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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