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学生水土保持主题标语口号及摄影作品(2)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浙江省大学生水土保持主题标语口号及摄影作品评选办法
4、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活动要求,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相关作品也将从本次活动相关展览中取掉;
5、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以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6、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认可本活动各项规则,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三、评奖
活动采取网络投稿方式,即:参赛者将摄影作品或者宣传标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在线投稿。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最终确定获奖作品。网上公示期间,各参赛者和广大公众均可就初评获奖作品是否符合参赛规定,尤其是版权问题提出质询,以防作弊。
本次活动将对收录的优秀摄影作品以及宣传标语进行奖励,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由评委会进行评选,并通过主办方相关网站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作品报送
1、摄影作品是请务必填写附件2:“水土保持摄影作品征集信息表”,宣传标语务必填写附件3:“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征集信息表”;注意:文件名命名必须依据“附件2:水土保持摄影作品征集信息表-学院名称+作者姓名”和“附件3:“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征集信息表”-学院名称+作者姓名”模式。如“附件2:水土保持摄影作品征集信息表-人文学院张三”。
2、填写完相应信息表后,摄影作品连同电子照片打包上传邮箱附件、宣传标语直接上传信息表作为附件,发至指定邮箱,由校团委汇总后发组委会。注:电子邮件是本次所有作品征集的唯一方式;
3、作品收到后,发起单位方将于第一时间及时电话联系作者确认作品内容;若组委会未联系相关作者,请及时与我方取得电话联系,确认作品是否已接收;
4、作品截止收录时间:2012年11月1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