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案例(双沟司法所)
时间:2025-03-12
时间:2025-03-12
人民调解案例
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承包纠纷
一、案例内容
当事人王兴义和当事人王兴亮同是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东民族村秦大园的村民,2013年11月20日,二人因三边四荒土地发生土地纠纷。原生产队分配给各户的农闲地,由于规划建设新农村,尺寸之地成了香饽饽。本是同家兄弟的王兴义和王兴亮因新农村规划互不想让,多次上访到镇里。
但是王兴义和王兴亮均没有可靠地证据,更没有土地使用证。王兴亮一方在农村势力很强,王兴义一方在农村处于弱势。申请当事人王兴义多次寻求村调委会调解,但均告失败。包村镇干部及分管领导也多次说和,但是没有得到当事人王兴义的完全满意。
双沟司法所按照党委书记的批示,进行现场调解,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番五次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以情依法进行说服和引导。
二、调解经过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新农村规划引起的土地承包纠纷。接案后,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双东民族村委会取
得联系,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王兴义和王兴亮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够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可是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王兴亮一方处于强势,并不愿意接受调解,王兴义一方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同意接受调解,但也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经村调委会和镇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是摆在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他们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二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调解,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双沟司法所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双方的材料,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王兴义和王兴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且让双方分别说明自己的理由。然后再提出调解的目的,即解决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调解时,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王兴义和王兴亮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分析了案情,阐明了利害关系。从法理上、情理上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调解说明
本案是双沟司法所解决的一件典型新农村规划引发的
土地纠纷。他们利用各自的身份及知识优势,利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法解决纠纷。调解员在调解前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取证工作,在调解时不但化解纠纷,同时向当事人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沟司法所分析调解对象各自的处境和特殊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两者结合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调解意见。
双沟司法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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