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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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聊城金帝集团企业标准
GEN-1220-2012
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2012-12-20发布 2010-12-20 实施
聊城金帝集团 发 布
金帝集团有限公司
GEN-1220-2012
前 言
本标准为聊城金帝集团管理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集团管理要求,特制订本集团《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聊城金帝集团设备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聊城金帝集团生产中心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田保勤 杨绘波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规 定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2 定义
2.1 固定资产: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艺过程或单独具有某项作业功能,而无需附属于其它设备及设施,且价值在两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满足以上要求的都为固定资产。
2.2 闲置资产:因生产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并办理闲置手续获得批准的资产。
2.3 内部调拨: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不同的车间、使用地点之间的变化。 2.4 外部调拨:指公司固定资产向集团内关联公司的移动。 2.5 不良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或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 3 管理职责 3.1 设备部
3.1.1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 3.1.2 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3.1.3 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接收、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1.4 负责固定资产的季度清查;
3.1.5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1.6 协同财务中心门对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调整; 3.2 财务中心
3.2.1 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3.2.2 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登帐,每年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帐目; 3.2.3 负责固定资产明细帐的帐务处理; 3.2.4 会同设备部组织固定资产清查。
3.2.5 组织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会同设备部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报告; 3.3 使用部门
3.3.1 对所属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负责;
3.3.2 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中企管中心负责网络、电脑、电话类;总经办负责小型车辆类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3.3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3.3.4 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负责资产的挂牌;
3.3.4 资产发生异动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3.5 对需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列出清单报企管中心备案; 3.3.6 做好所属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对报废未处理的资产妥善保管; 3.3.7 负责对固定资产季度清查,并做出资产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 3.3.8 参加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3.4 企管中心
3.4.1 负责接收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并做好闲置资产台帐;
3.4.2 负责对集中存放闲置资产的管理,并以书面报表反馈信息给设备部。 4 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为在用、新增、闲置、异动、报废、清查和档案资料管理。 4.1 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4.1.1 设备部与企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4.1.2 各使用单位及责任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1.3 建立资产三级台帐(集团、分公司、车间),资产使用部门做好资产标识
工作;
4.1.4 各使用单位每季度对所属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形成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由设备部、企管中心、财务中心对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4.2 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4.2.1 新增固定资产按《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进行实施购置;
4.2.2 固定资产购置新增后,由资产移交部门(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部、财务中心、资产使用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正式列为固定资产,三级台帐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建帐。
4.2.3 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4.3 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4.3.1 固定资产的调拨可分为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两种形式。 4.3.2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执行。
4.3.2.1 由于生产需要固定资产在公司内迁移时,由提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分别由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签署意见,财务中心经理、设备部经理确认、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迁移。
4.3.2.2 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一式四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设备部、财务中心作为调帐凭证。
4.3.3 固定资产外部调拨,调入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部门、调出部门确认,设备部、财务中心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4.4 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4.4.1 闲置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并填写《设备闲置(封存)申请单》,报送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4.3 闲置资产可分为原地存放、异地封存两种形式。
4.4.4.1 闲置资产原地存放时,将资产清单以防水密封的形式、牢靠地放置在封存包装内,一份留设备部存档,另一份送财务中心作为资产调整凭证; 4.4.4.2 闲置资产异地封存时,以木箱或其它材料进行稳妥的包装并把资产清单
放置在封存包装内,指定地点存放;
4.4.5 闲置资产封存时,应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进行适当维护; 4.4.6 原地存放的闲置资产由原所属部门负责看护,异地封存的闲置资产由企管中心负责看护;
4.4.7 闲置资产需要启用时,需用部门持原《申报闲置报告单》申报启用理由,经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 固定资产的报废 4.5.1 报废的依据 4.5.1.1 设备类报废
a)使用寿命到期,折旧费已提完,无再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的设备。 b)状况恶劣,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设备原值60%的设备。 c)技术特性陈旧落后,结构先天不足,经一般性技术改造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d)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设备。 e)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机电产品。 f)因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继续修复改造不经济的设备。
4.5.1.2 房屋及建筑物报废
a)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长期废置不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原因且无使用价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扩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政府部门规划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 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设备部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交论证结论;涉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5.3 依据论证结论,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经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4 财务中心、设备部、资产申请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核减固定资产。 4.6 固定资产的盘点
4.6.1 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4.6.2 采取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设备部同时实地盘点、逐项核实的方法。 4.6.3 盘点人员做好各项盘点记录,认真核对每项资产,准确、详细的填写盘点表,将清查中产生疑议的资产进行详细记录,由财务中心经理会同相关部门经理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4.6.4 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
4.6.4.1 由各盘点小组出具盘点结果交财务中心汇总,由财务中心提交《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报告,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
4.6.4.2 财务中心、设备部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所在部门依据确认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财务中心进行帐务处理,设备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资产台帐调整。 4.6.5 不良资产的处理
根据盘点结果,财务中心门会同设备部提交不良资产专题报告。 4.7 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管理
4.7.1 资产移交部门向设备部提供资产转固清单、资产项目明细帐。
4.7.2 资产移交部门负责每一项目技术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并交档案室存档, 5 考核
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企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6 相关记录
《固定资产设备调拨单》 《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 《设备封存(启用)申请表》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固定资产台帐》 7 相关文件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设备调拨单
年 月 日 编号:GEN—
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
年 月 日 编号:GEN—
设备闲置封存/启用申请单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编号:GEB-
固定资产卡片
使用部门: 登记: 年 月 日
说明:卡片分正反两面,虚线以上为正面,虚线以下为背面
固定资产标识的标牌形式可参照下图制作:
2、生产用设备、房屋应使用金属标牌。
尺寸要求:长100mm,宽50mm,厚度为0.8mm。标牌加1.5mm白色边框。
字体要求:固定资产采用二号宋体字,其它字体采用四号宋体字。 颜色要求:字体采用白色,底色采用古蓝色
GEB1126-2012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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