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18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一、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五、案件查处信息,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报告。另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六、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