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7
发布时间:2024-11-17
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
展
“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成委发〔2017〕34号)精神,全面落实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会各项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十大重点工程”和“五项重点改革”落地落实,努力探索成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项目工程,抓好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化为物化投资、形象进度,使现代城乡规划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功能布局更加优化、新型城乡形态更加凸显、现代农业生态圈加快构建、新型城乡社区治理更加有序,实现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社区治理、公共服务融合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大力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一)实施全域乡村规划提升工程。坚持“多规合一”,结
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全域乡村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1. 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健全“多规合一”规划管理机制,实现规划编制全覆盖,编制《成都市乡村振兴战略空间发展规划》,指导各区(市)县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空间发展规划。健全乡村规划建设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手册》。2018年完成《成都市镇(乡)村规划技术导则》修订。组织开展2018年优秀乡村规划方案评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农林科学院)
2. 编制乡村振兴示范走廊规划。以园区为核心,以资源为依托,以“西控”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温江区、郫都区、都江堰市、崇州市等8个区(市)县为重点,编制《成都市乡村振兴示范走廊规划》,2018年3月底前编制1条示范走廊规划、6月底前编制市域其他2条示范走廊规划。指导相关区(市)县编制辖区内示范段实施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农林科学院)
3. 完善乡村规划师管理制度。实施乡村规划师驻镇计划,建立乡村规划师分片(跨乡镇)小组联审制度,探索乡村规划师与社区发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2018年完成第八
批乡村规划师招募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市新经济委)
(二)实施特色镇(街区)建设工程。打破原有行政区划和城镇体系,选择重要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枢纽、重要交通功能节点、有基础的建制镇等,规划建设100个规模在3平方公里至5平方公里的特色镇(街区)。到2022年,形成产业集聚、功能复合、连城带村、能级凸显的特色镇(街区)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建委)
1. 建立健全特色镇(街区)规划管理机制。健全规划建设标准体系,编制特色镇(街区)建设方案、技术导则。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制定特色镇(街区)建设总体方案,启动特色镇(街区)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构建形成完备的特色镇(街区)规划建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成调队)
2. 提升特色镇(街区)集聚功能。优化轨道线路及站点向特色镇(街区)布局,增设高速路、快速路出入口,实现特色镇(街区)全接入。指导特色镇(街区)发展专一适镇特色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2019年启动特色镇(街区)建设40个;2020年启动特色镇(街区)建设40个;2021年启动特色镇(街区)建设20个。(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旅游局)
3. 创新特色镇(街区)开发模式。加快设立特色镇(街区)建设发展基金,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开发、建设和管理。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实施办法,引导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通过PPP等模式,参与特色镇(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统筹整合财政、土地、金融和政策等各类资源,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以丰补歉”的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引导农民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参与特色镇(街区)建设,使特色镇(街区)建设模式由“政府输血”变为“市场造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市金融工作局)
4. 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采取“特色镇(街区)+林盘+农业园区”“特色镇(街区)+林盘+景区”“特色镇(街区)+林盘+产业园”等模式,分类探索园区型、景区型、农业型等特色镇(街区)建设路径。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镇(街区)创建,打造一批特色镇(街区)品牌。2018年启动特色镇(街区)示范建设20个;到2022年,打造AAA级特色镇30个、AAAA级天府古镇1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三)实施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坚持以绿色田园为
本底、自然山水为映衬、天府文化为内核,系统规划打造一批形态优美、特色鲜明、魅力独具的川西林盘,形成林在田中、院在林中的新型林盘聚落体系,努力使川西林盘成为成都旅游的靓丽名片和田园景观的璀璨明珠。(牵头单位:市建委)
1. 开展川西林盘调查摸底。全面梳理掌握林盘的发展现状、资源条件,确定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任务,细化以“整田、护林、理水、改院”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修复措施,促进川西林盘外部风貌塑造和内部功能提升。2018年6月前制定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建设技术导则。(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
2. 开展川西林盘规划设计大赛。通过比选的方式,评选出一批优秀的规划设计,为全市不同区域的川西林盘打造提供各具特色的蓝图样板。2018年启动全市第一届川西林盘规划设计大赛。(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3. 组织开展试点示范。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科学确定各阶段的试点示范点位,积极探索旅游型、商务型、文创型、博览型、社团型等现代特色林盘新路径。2018年选择100个川西林盘作为试点示范;2019年启动川西林盘建设300个;2020年启动川西林盘建设400个;2021年启动川西林
盘建设200个。(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四)实施大地景观再造工程。以生态修复和节约集约用地为目标,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以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实施大地景观再造工程,重现天府之国壮美秀丽景色。(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 再造都江堰精华灌区大地景观。健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按照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和服务网、信息化网、设施用地网“七网”配套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基地景观。在都江堰市胥家镇、天马镇、崇义镇、聚源镇范围内分期分批实施都江堰精华灌区景观建设项目,打造享誉全国的都江堰水生态文化示范区。到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50万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
2. 再造龙泉山绿色低碳生态森林景观。结合《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总体概念规划》,在龙泉山脉涉及区域开展低碳土地综合整治,根据功能分区开展生态修复、景观再造,恢复和提升项目区植被和水系生态系统。2020年前完成龙泉山绿色低碳生态土地整治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市农林科学院)
3. 再造旅游航空沿线旅游景观。依托大邑县安仁古镇,将大邑县五星村、青棡村、民安社区作为示范项目,打造旅
游新景观。以双流区胜利镇、黄水镇等作为沿航空廊道重点示范区,进行大地景观再造。2020年前完成旅游航空沿线旅游景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农委、市旅游局)
(五)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持续推进治水、治土、治霾、增绿和“百镇千村”景观化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天府绿道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化水平,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城市最大、最美的公园。(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1. 全面提升农村环境风貌。结合实施特色镇(街区)建设工程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以林盘院落重塑,风貌改造和节点打造为主要内容开展村镇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改造提升传统民居、老旧院落,有效管控建筑立面风格,梳理保护古树林竹,加强环境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旅游局)
2.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电等项目建设,实施治霾十条、治水十条、治土十条、增绿十条,整治农村区域环卫设施不足、维护管理不到位、物料乱堆、污水乱排、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推动“厕所革命”向乡村延伸,推广无害化厕所配套建设,力争2020年农村改厕完成全覆盖。深化“百村容貌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
示范村创建,每年命名一批绿色小镇、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友好型学校、最美家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卫计委)
3. 全面重塑农村农业形态。全面修复水土流失、废弃矿场、工程创面等区域植被,到2022年,修复生态受损区15万亩。坚持自治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提升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培训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5000人次。提升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塑造业态完善、交通便利、秩序井然的“美丽田园”。(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
(六)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加强对农产品标识、产地、质量、包装、品牌的创意设计,大力推进品牌创造、输出和营销,打造更多农业“品牌梦工厂”,把成都建设成为农业品牌的设计之城、以品牌运作资源的农产品集散之城。到2022年,培育绿色高端农业品牌100个。(牵头单位:市农委)
1. 实施品牌价值体系构建行动。健全“天府源”市级公用品牌竞争性准入机制,制定《成都市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每年新增限准入农产品100个。建立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库,将金堂“田岭涧”、崇州“稻虾藕遇”等区域公
用品牌纳入名录库重点培育,重点打造10个优秀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建立企业品牌资源库,每年对入库品牌企业提供专家“一对一”品牌服务不少于10次,以做亮特色农产品品牌、休闲农业品牌、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为重点,打造百强品牌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2. 实施品牌生产体系构建行动。围绕调味品、方便(休闲)食品、茶业、酒类等成都特色优质农产品,完善生产基地建设、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等标准,形成“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生产体系。鼓励品牌龙头企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三品一标”和环境认证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标准认证。到2022年,新增农业标准化基地100万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
3. 实施品牌营销体系构建行动。强化品牌创意设计,推进品牌创造、品牌输出和品牌营销,加快四川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办好全国蔬菜博览会和中国·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打造农业品牌会展之城。每年组织参加美国夏季食品展、香港国际茶展暨美食博览、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知名品牌展会不少于8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博览局)
(七)实施乡村人才培育集聚工程。强化农村专业人才、
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后备干部引进培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委组织部)
1. 实施农村专业人才引进培育行动。建立急需紧缺“人才资源库”,重点加强乡村规划、设计、建筑、文创、旅游、金融、互联网、营销、品牌等专业人才引进培育。探索建立都市现代农业首席专家制度,组建“成都农业智库”,支持各类专家在蓉建基地、建工作站。到2022年,引进顶尖知名专家学者50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2.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健全选拔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机制,壮大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农业科技人员、返乡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创新创业。到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5万名,其中农业职业经理人2.5万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3. 实施千村万人村(社区)后备干部孵化行动。从严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为每个村(社区)至少动态培养储备1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和2名“两委”委员后备干部,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导师制”,每年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2期。对全市动态培养储备的5千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和1万名“两委”委员后备干部轮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八)实施农民增收促进工程。深化落实农民增收区(市)
县委书记、区(市)县长负责制,鼓励农民参与特色镇(街区)、川西林盘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现多渠道增收。到2018年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100元;到2022年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000元。(牵头单位:市农委)
1. 实施农民财产性增收促进行动。以产权为纽带,引导农民盘活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鼓励农民集体自主开发或通过联营、入股、出租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开发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收益分享机制。鼓励农户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商文旅新业态。农民财产性收入年均增幅在13%以上,2022年达到3700元。(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金融工作局、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农交所)
2. 实施农民工资性增收促进行动。健全农民就业促进服务体系,强化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加强与东中部地区和我市市区内用工单位的协调,强化劳务输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幅在7%以上,2022年达到16000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
3. 实施农民经营性增收促进行动。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
构,大力培育农商文旅融合新业态,聚焦聚力提升农业经济性。完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机制,鼓励农户以产品、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分享现代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农民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在9%以上,2022年达到7800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
4. 实施农民转移性增收促进行动。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规模化经营补贴和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等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以量化到户的方式扩宽增收渠道。依法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落实养老产业发展各项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域统筹。农民转移性收入年均增幅在7.5%以上,2022年达到45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园林局)
(九)实施农村文化现代化建设工程。传承弘扬乡风淳朴、邻里守望、友善互助、开放包容的文化特质,赋予更多新时代现代文化内涵,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恒久精神力量和丰厚道德滋养。(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1. 深化乡村公民道德建设。修订完善乡规民约,加强家规家风建设,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每月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年开展“成都好人·最美人物”系列先
进典型人物评选,每两年开展道德模范评选系列活动,出台《成都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办法》。开展“天府成都新乡贤”评选,发挥新乡贤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2. 大力推进乡村文明创建。建立健全“三美”“四好”示范村和文明村(镇)、文明院落、文明家庭创建方案和标准,并将创建情况纳入全市综合文明指数测评范围。每年命名一批县级以上“三美”“四好”示范村和文明村(镇)、文明院落、文明家庭。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2018年达到40%、2019年达到50%、2020年达到60%。(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3. 扩大公共文化有效供给。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史馆、文化长廊等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建立“成都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绩效管理平台”。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2019年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有县级图书馆成为国家一级馆;到2020年,所有县级文化馆成为国家一级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100%实行总分馆制。(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文广新局、市大数据办)
4. 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常年不定期开展音乐、舞蹈、书画、戏曲等不同艺术门类的创作、表演专题培训和帮扶指导,培育基层艺术骨干。深化群众文化“百千万工程”,推广“文
化暖心驿站”,壮大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城乡文艺结对机制,赴结对帮扶和采风创作联系点开展活动。推进“天府文化进乡村”行动,设立天府文化图书角、讨论角,开展天府龙门阵、坝坝会、百姓故事会、悦润农家读书会,培育“一县一品牌、一镇一亮点、一村一特色”文体活动品牌。每年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1000场。(责任单位:市委社治委、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程。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构建科学的组织动员体系、法治的管理运行体系、精准的引领服务体系、专业的人才支撑体系、严格的权责约束体系,建成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实现城市综合实力争先进位与人民生活品质改进提升相得益彰。(牵头单位:市委社治委)
1. 完善社区发展治理体系。贯彻落实《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拓展社区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功能。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构建专项资金与激励资金并行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商务委)
2. 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规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制定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服务标准,编制《成都市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标准体系》,完善规范社区公用设
施,提升社区服务实效。按照每百户居民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展社区电商、社区金融、物业增值服务,打造一批“互联网+”便民服务示范点,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成都商物投集团)
3. 完善乡村社区发展治理机制。理顺乡镇(街道)和社区职能,落实社区“减负十条”,促进社区更好履行发展居民自治、教育引导群众、协助公共服务、统筹社会服务职能。健全多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居民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和自组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投促委)
三、大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
(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在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产业链上着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到2022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0%,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分别达到1.5万元和5万元。(牵头单位:市农委)
1. 重塑农业经济地理。注重全域、突出“西控”,推动农产品深加工、都市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森林康养、农产品物流、绿色种养等六大重点产业合理布局,带动建设300万亩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32万亩国家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
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布局现代农业功能区,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六大重点产业园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圈。2019年完成全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划定工作;到2022年,打造形成食品饮料、休闲旅游、农产品物流、农村电商和饲料加工5个千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新经济委)
2. 推进农商文旅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农业+旅游”“农业+文创”“农业+康养”“农业+会展”行动,培育壮大农商文旅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到2022年,提升建设特色主题民宿200个、特色文化酒店100个、农业文化创意基地200个、森林康养基地50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100%,农商文旅融合新产业新业态产值突破15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新经济委)
3. 实施农业科技创新行动。争创成都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建设国家成都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中国农科院在蓉院士工作站、研发机构、产业科研基地项目和中国林科院、中国水科院合作项目落地,引进农业高新企业总部和研发总部落户,打造以农业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等十大农业科学工程为支撑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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