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消防大队与XX电视台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11-17
发布时间:2024-11-17
XX消防大队与XX电视台合作协议
甲方:XX消防大队
乙方:XX电视台
为促进XX消防大队在防火监督、强险救援等方面社会功能的发挥,充分利用XX消防大队和XX电视台双方优势资源,彰显XX消防大队践行胡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扶助、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实现共赢”的宗旨,在加强XX消防大队的新闻宣传方面建立长期性合作机制。经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具体宣传形式:
1、栏目宣传
XX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消防公益广告,介绍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常规新闻宣传
XX电视台保持对XX消防大队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定期通报我县“清剿火患”战役战报。
二、 具体宣传方式及时段:
公益广告每晚7点56分和8点56分播出,每次2分钟左右。
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
此合作协议费用为11000元/年。XX电视台负责节目的
资料联系和播出,XX消防大队负责提供资料及人员组织和活动组织。费用在2012年1月底一次性付清。
四、 本协议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至2012年10月1日终止。
五、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友好协商。
甲方:XX消防大队
签名:
年 月 日 XX电视台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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