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操作规程2015-1.0
发布时间: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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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保处在安全状态方可开车,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2. 使用时必须先点动控制按钮,确定正确的行驶方向,行车运行途中,吊钩不得碰撞任何
物件,吊钩空运行高度必须离地面二米以上。
3. 吊钩接近工件前,必须点动缓行,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
4. 起吊前必须确认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5. 超重用的吊索必须牢固可靠,且必须按照吊装部位吊装,严禁用橡胶皮带起吊工件,起
吊重型物件时,必须先点动试吊,确保行车的机械制动性能及起吊物件的稳妥可靠。
6. 不准将起吊物件歪拉、斜吊,确保吊钩垂直,所吊物件在运行时,离地面 高度不得超
过10厘米,吊绳的吊装位置必须合理可靠,起吊安全。
7. 起吊时,工件上下不能站人,工件上不能有浮放物品,不得将重物吊挂悬 空时,对重
物进行加工作业,严禁将手直接置于工件下方操作。
8. 起吊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时,必须用木块或纱布垫好。
9. 使用完毕后,严禁将控制器随意乱放,需放回指定位置。
10.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车间二端,小车停放在大车任意一端, 并关闭控制按
钮盒上的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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