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试行)
发布时间:2024-11-17
发布时间:2024-11-17
一些安监局文档
A危化项目补字〔B〕C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请补正以下申请文件、资料:
特此告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些安监局文档
A危化项目补字〔B〕C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请补正以下申请文件、资料:
特此告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些安监局文档
A危化项目补字〔B〕C号
D:
你单位 年 月 日提交的EF申请文件、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审核,请补正以下申请文件、资料:
特此告知。
受理人: 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