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场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时间:2024-11-12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减轻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
二、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本单位成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景亚芳
成员:范亚栋、赵晋萍、逯枭雄、郭灵燕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突发事故后,应急处理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故的简单应急救助,保护事件现场、做出紧急避险措施、控制现场局势及保证客人安全等工作,及时向上级负责人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现场情况。
三、事故报告单位
1、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822882
2、太原市卫生监督局:3464459 、7322421
四、事故处理
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
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协助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抢救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和伤员抢救工作。根据情况主要完成下列任务:
1、暂停导致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作业(点),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尽量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2、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人员。
3、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录相、照相、勘验,提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并陈述当时现场情况,协助卫生监督员尽快查明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4、讨论分析事故责任,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5、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卫生监督机构汇报发生公共场所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内部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1、在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并马上投入运作,做好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
2、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必须熟悉本预案要求,上岗前做好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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