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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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县农保局:
现将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部署,实现综治目标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本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排查调处行业矛盾纠纷。
三、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保稳定、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坚持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综治绩效考核,加大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力度。
四、大力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科学决策,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队伍,扎实开展“三调联动”,及时整治治安问题,消除治安隐患,杜绝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越级上访。
五、大力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提高平安单位创建水平,实现“四个零”发生,确保本单位内部和谐平安。
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加强宗教管理,坚决防止
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和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七、严密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提升防范科技含量,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治安视频监控技防设施覆盖率达100%,并纳入县公安局“天网”监控中心。规范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八、强化法制宣传和综治宣传,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人员管控到位,内部人员、流动人员、暂住人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无犯罪,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
九、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完善综治工作机制,内部综治机构和内保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台帐规范,保障到位,运行正常。
十、大力开展公众安全感提升宣传,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状况满意度上升。
十一、按照县人保局下发的《2011年综治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县维稳办、县委610办交办的其它综治维稳工作任务。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评,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和县农保局 局长: 责任人: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