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250MW并网光伏电站组件基础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土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4-11-12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

验收鉴定书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验收组

二○一一年十月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拟建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格尔木市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中南部、昆仑山北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东与都兰县诺木洪镇接壤,西与茫崖行委相邻,北与大柴旦行委毗邻,南至昆仑山口与玉树州为邻,平均海拔2780m,隶属青海省海西州管辖,全市总面积约11.93万km2,占全州面积的39.63%,其中荒漠化土地约2.9万km2。格尔木地区属于典型的大陆性高原气候,年降水量42.6mm,年蒸发量2504.1mm。格尔木地区纬度高,地势较为平坦开阔,云量和雨量较少,大气透明度高,有着丰富的日照资源,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096.3h,年太阳总辐射量为6600MJ/m2~7100MJ/m2,是中国太阳辐射量高值区之一,是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理想场所。

场址区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场址区地下水埋深大于30m。场址区存季节性冻土,最大季节性冻土深度为地面以下100cm。

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基本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复杂程度为二级,地基复杂程度为二级,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地基土对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中等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地下水对混凝土及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及钢结构具弱腐蚀性,但由于地下水埋深较大,对建筑物基础影响小。

黄河水电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00MWp,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场址区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109国道以北的荒漠沙地上,占地面积约为5.64km2。场址区场地开阔、地势平坦。场址距市区约30km,距109国道约4km,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本工程建成后并入青海电网,主要任务是发电。建设期为83天,生产运行期为25年,建成后通过110kV出线系统接入附近主干电网。

本工程分为五个标段,我公司承建第Ⅳ标段A包工程,本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包括: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工程。 1.2 工程建设主要单位

项目法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 部

监理单位:青海禹天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 主要建设过程及关键里程碑

2.1 主要建设过程

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工程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开工。工程主要内容为组件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埋件安装。电缆沟工程于2011年7月6日正式开工。

组件基础于2011年7月25日全部完工,电缆沟工程于2011年8月17日正式完工。

2.2 关键里程碑

2.2.1 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工程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开工; 2.2.2 2011年7月9日完成12个子阵的组件基础施工; 2.2.3 电缆沟工程于2011年7月6日正式开工

2.2.4 2011年7月25日完成24个子阵的组件基础施工;

2.2.5 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工程于2011年7月25日工程完工, 2.2.6 电缆沟工程于2011年8月17日正式完工。 2.3 工程质量状况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钢筋力学性能及混凝土质量检测,均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经监理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组件基础及电缆沟工程共25个分部工程,其中合格单元116个,合格率100%。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规范要求。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评定结果统计表

2.4 重大设计变更和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本工程没有重大设计变更。 2.5 完成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完成组件基础共24个子阵以及电缆沟及盖板工程,各分部工程均按合同规定完成。

2.6 投资完成情况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工程合同金额为贰仟叁佰叁拾捌万柒仟玖佰肆拾贰圆柒角整(¥23387942.70元)。截至2011年9月15日实际结算金额为壹仟捌佰柒拾万陆仟零陆拾伍圆柒角伍分整(¥18796065.75元)。电缆沟工程合同金额壹佰壹拾柒万叁仟柒佰叁拾贰圆整(¥1173732.00元),截至2011年9月15日实际结算金额为玖拾玖万贰仟伍佰柒拾肆圆捌角伍分整(¥992574.85元)。 3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无 4 验收结论

4.1 设计评价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设计按国家规定进行了报审。 4.2 工程质量评价

本工程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履行了质量控制程序,监理进行了过程控制,施工单位执行了质量三检制度,验收范围各项质量均满足设计要求,质量评定合格。

4.3 工程进度评价

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6月24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7月25日,施工期1个月。

电缆沟及盖板工程开工日期2011年6月24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8月17日,施工期1个月。

4.4 工程投资评价

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协议书执行,工程变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程序在办理。

4.5 总评价

验收组在听取了工程建设各方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勘,经过认真讨论认为: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程序建设;勘测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方案合理;监理实施了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

及规范要求;合同范围内项目全部完成,建设期管理严谨、科学,符合光伏发电建设管理要求。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及财产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控制状况良好,开挖弃渣防护措施符合水保要求。档案资料按档案分类大纲规定组卷。验收组认为中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可通过验收,办理移交。

本鉴定书正本一式八份,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主管单位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单位。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工程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

青海格尔木200MWp并网光伏电站

Ⅳ区25#-48#子阵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及电缆沟单位工程

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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