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和道家美学的比较
发布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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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道家美学的比较
中文系 08级 汉语言文学二班 唐卉 107
摘要:从内在的、隐蔽的、发生学的意义上讲,儒道互补有着两性文化上的内涵;而从外在的、公开的、符号学的意义上讲,儒道互补又有着美学上的功能。对华夏美学的贡献而言,儒家的功能主要在“建构”,即为中国人的审美活动提供某种秩序化、程式化、符号化的规则和习惯;道家的功能则主要在“解构”,即以解文饰、解规则、解符号的姿态而对儒家美学在建构过程中所出现的异化现象进行反向的消解,以保持其自由的创造活力。
关键词:儒家 道家 美学 基本特征 互补
一、儒家美学的中心
儒家美学的中心是反复论述美与善的一致性,要求美善统一,高度重视美与艺术陶冶、协和、提高人们伦理道德情感的心理功能,强调艺术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作用,充分地、明确地、自觉地从人的内在要求出发,而不是从宗教神学的外在信仰出发去考察审美和艺术,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儒家美学突出了美的自然形式包含有社会的内容,这使儒家美学具有崇高的道德精神,但同时又使美等同于善,漠视了美不同于善的独立价值,继而使得人们对于自然美的欣赏常常偏离到某种狭隘的道德比附的说教上,要求自然附会和符合人世的现实规范与秩序,从而束缚了对自然的正确理解和观赏。
儒家美学是与社会生活、政治状态紧密相关联的,作为其重要美学原则的“和”(人和),本身就包含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它的着眼点更多不是对象、实体,而是功能、关系、韵律。作为矛盾结构,它强调得最多的是对立面的相互渗透与协调,而不是对立面的排斥与冲突;作为反映,情调得更多的是内在生命意兴的表达,而不在模拟的忠实、再现的可信;作为效果,强调得更多的是情理结合、情感中潜藏着智慧以得到实现人生的和谐和满足,而不是非理性的迷狂或超世间的信念;作为形象,强调得更多的是情感的优美和壮美,而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
从儒家哲学的整体气韵来看,其思想主要是外观的,它本身也极注重内观,但是它的内观是最终必须为其外观服务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修、齐、平、治”。与此相似,儒家美学在艺术-审美上也以外观的伦理、道德、责任为标尺,也就是说,它要求美一方面必须诉之于感官愉快并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必须与伦理性的社会情感相联系,从而与现实政治有关。这是中国艺术-审美十分注重主题思想性的重要传统依据。
二、道家美学的一些基本特征
道家美学的重要特征是强调了审美的超功能性,即“天和”(与道冥同),它要求审美情感必须是一种内向的精神关照。这种“天和”在不同的道家审美观里又有不同的含义和表现。老子的美学核心是“自然无为”,突出了个体生命寻求自由的要求,在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中去观察美与艺术的问题,蕴有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哲学意味(无为而无不为),但是他的美学思想总体上偏于理智的冷静思考,有一种洞察社会黑暗的深谋老算的眼光,对人生表现出缺乏一种明朗的
热情的爱,从这一点老说,它是制约老子美学成分充分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庄子美学的核心则是反对人的异化,追求个体的无限和自由,强调美的“无为”、“天然”相对的、辨证的统一。它扬弃了老子老子审美观里的权术思想以及对待人生的某种冷漠感,把“重生”“养生”“保生”对人的生命的价值抬升到整个宇宙,达到所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境界,在看来是玩世、混世的生活态度后面,包含着为老子所缺少的一种对人生的热爱,他的根本目标是要使人的生活达到一种不为外物束缚、所统治的绝对自由的独立境界,但是他又要求人去消极地顺应自然,而不是积极地去改造自然,这是庄子哲学(美学)的一个致命弱点。
在艺术审美上,道家强调人与外界对象的超功利的无谓关系,即审美关系,是内在的、精神的、实质的美,是艺术创造的非认识性的规律,这与儒家的艺术-审美传统是恰恰相反的。
三、儒家美学和道家美学的关系
比较普遍的说法是“儒道互补”说。互补的前提是渗透,渗透的结果是互补。儒、道美学就存在这种关系。先看二者对立中的差异、冲突的互补性:
(1)从社会、政治、道德、伦理层面看。儒、道一个入世,一个出世;一个乐观进取,一个消极避让,但实际上他们刚好相互补充而协调。不但“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经常是后世士大夫的互补人生路途,而且悲歌慷慨与愤世嫉俗,“身在江湖”而“心存魏阙”,也成为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常规心理及其艺术意识;
(2)从艺术审美的角度看。儒家强调的是人工制作、外在功利以及主题内容等方面的东西(性伪则美),道家则突出的是自然及创作规律(大美不言),即美和艺术的独立,二者的互补为中国艺术发展提供了新鲜、立体而丰富的动力。
(3)从人生态度的角度去看。儒家强调个体生命的“人和”,强调社会道德伦理前提下的人的个体价值,缺乏对生命本原的关爱;道家则强调“天和”(天人合一),尽管避弃现世,却并不否定生命,对自然生命抱着珍贵爱惜的态度,这使其对待人生的审美态度充满了感情的光辉,恰恰可以补充、加深儒家而与儒家一致。
再看二者对立中的交融互补性:
一个就是孔子本人的“吾与点也”的著名故事,其他可以通过《论语。述而》、《论语。公冶长》、《论语。宪问》以及《中庸》、《荀子》等一些著名观念得到求证,也就是说,庄子激烈地提出的这种反束缚、超功利的审美人生态度,早就潜藏在儒家学说之中。从另一个层面看,儒家美学很多时候是以道家美学为寄寓和归结的,当“道不行”、“邦无道”或离沦乱世时,道家的“与到冥同的”的“天地境界”便成为很多士大夫寻求抚慰、高举远慕的精神归宿了。
尽管儒道之间的关系相当复杂,可以用不同的结构模式来加以分析,但从对华夏美学的贡献而言,儒家的功能主要在“建构”,即为中国人的审美活动提供某种秩序化、程式化、符号化的规则和习惯;道家的功能则主要在“解构”,即以解文饰、解规则、解符号的姿态而对儒家美学在建构过程中所出现的异化现象进行反向的消解,以保持其自由的创造活力。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建构”和“解
构”过程中,中国古典美学才得以健康而持续地发展,从而创造着人类艺术史上的奇迹。
道家对中国美学的历史贡献,恰恰是作为儒家美学的对立面而得以呈现的。从审美理想上看,素朴本身并不美,只有反朴归真才是美。因此,如果没有儒家所建构的远离原始形态的礼乐文化,那么道家所追求的那种“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马蹄》)的生活状态便毫无审美价值可言了。如果说儒家美学是强调“善”的,其极端性发展必然导致“伦理主义”;那么道家美学是追求“真”的,其极端性发展则难免导致“自然主义”。就其终极的价值取向而言,它们谁也不是纯“美”和纯“艺术”的。然而,“美”和“艺术”却恰恰处在“善”与“真”、“伦理主义”与“自然主义”之间。因此,正如儒家的“建构”需要道家的“解构”来加以不断地清洗以避免“异化”一样,道家的“解构”也需要儒家的“建构”来加以不断地补救以防止“虚无化”。事实上,正是在儒、道之间所形成的必要的张力的推动下,中国美学才可能显示出多彩的风格并得到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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