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时间:2024-11-12
喀什市第十小学意识形态工作
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位、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特制定喀什市第十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
1、意识形态第一工作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导向强队伍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推荐使用和奖惩的终于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坚持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市教育工委书面报告1次、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上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程,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思想向学校渗透,“两项制度”严格落实。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一把手”亲自抓本部门单位互联网管理使用,重视“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和管理,设立专职网络监督员和网络举报员,管住网络,抓好学校内局域网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推进网络监管队伍建设。
6、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按规定接受采访,防止发生舆情事件。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对错误思潮、错误观念和言论,敢抓敢管。
二、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把手”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工作期间,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如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等问题,发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喀什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喀什市第十小学党支部书记:级部主任:教师:
5、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进一步密切与宗教人士的联系。定期汇总梳理,并向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6、落实好敏感节点、特殊时期宗教事务的管理。强化斋月、肉孜节、古尔邦节、‘7〃5’、‚7〃6‛等敏感节点的宗教事务管理,坚决预防师生参加地下讲经点,坚决整治‚三非‛活动,遏制宗教思想渗透校园,确保教育领域纯洁稳定,为实现总目标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7、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全市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好教师反映的突出问题,学校领导干部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汉族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户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户汉族群众,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
二、责任追究
以上目标管理责任,将作为教育工委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总目标的衡量标尺,如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督查不彻底、失职失察,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工委、教育局存一份、学校主要领导存一份)。
教育工委、教育局主要领导:学校主要领导: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各单位‚一把手‛领导工作期间,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如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等问题,发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喀什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工委、教育局存一份、学校主要领导存一份)。
教育工委、教育局主要领导:学校主要领导: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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