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火防盗常识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时间:2024-11-12
公司防火防盗常识
公司防火、防盗常识
防火常识
1.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 火警电话是“119”,消防队扑救火灾不收费。
3. 发生火灾,尽快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拨打“119”时要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地点和火势的大小及什么物质起火。在打电话的同时,应尽力扑灭初起的火源。
4.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不能谎报、拖延报告火警。
5.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有关单位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不准收取费用。
6. 发生火灾时,不能乘电梯,从安全通道才可平安逃生。
7.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质、助燃物质、点火源三个条件。
8. 当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9. 浓烟和热浪是火灾中危害最最严重的因素,如何躲避,应谨记以下几点:①防止烧伤,烟气熏呛和中毒。②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俯身行走。③热浪弱时起快跑,烟气凶的地方一定要匍匐前进,因为烟往上走。
10. 干粉灭火器适用适用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火灾。使用时打开保险锁,把喷管喷口对准火源根部,按下压把即可。
11. 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适用于扑救600伏以下的带电的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可燃液体的火灾。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拿金属连接管,应该拿塑料喇叭筒部位,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应由近而远。如在小空间使用,灭火后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防盗常识
1. 员工要养成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屋内无人时关或锁好门窗的习惯。各部门要派专人负责督促和管理,做好安全防盗工作。
2. 各部门长时间不用的贵重物资要妥善保管,放在仓库内,并要每天进行检查。
3. 临时存放在外边的物资,下班前要及时收回到仓库内。如不能收回要派专人进行看管。
4. 部门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进出或拿可疑物品时,要及时与保卫处联系,并盯住或稳住可疑人员,避免与可疑人员发生正面冲突,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保卫处2010-1-15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