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大纲(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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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物业管理师《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大纲
24. 房地产抵押合同 25. 房地产抵押登记 26.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种类 27.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要求 28.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制度的种类 29.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特殊性 30. 房屋权属证书的种类 31. 房屋权属登记程序 32. 异产毗连房屋及其使用规则 33. 危险房屋造成损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34. 公有住宅售后的维修养护责任 46. 《条例》关于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承接项目的规定 47. 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48.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定 49. 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50. 物业管理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51. 建立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现实性 52. 物业管理师的注册 53. 物业管理师的继续教育 54. 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能力 55. 物业管理师的执业范围 5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57.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 5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 5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 6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 6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 6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6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和原则 6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则 6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6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禁止 6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其他规定 6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6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考试目的是考察应试人员运用《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法律 规定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限制, 行使共有部分所有权的规定,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处置权,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 形式,业主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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