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试行)
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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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庆劳发〔2009〕66号
中国石油
集团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文
件
川庆劳发〔2009〕66号
关于印发《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经11月29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和12月9日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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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庆劳发〔2009〕66号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员工 奖惩 办法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长庆指挥部,公司机—2—
川庆劳发〔2009〕66号
关各处室。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提升执行力,逐步建立和完善程序规范、激励与惩处教育相结合的员工奖惩制度,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化员工和市场化用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三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司财产,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对员工实行奖励与处罚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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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企业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经营、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维护企业稳定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企业规章制度,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奖励分为:表彰、通报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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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励的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个人或集体做出的成绩(贡献、事迹)特别突出,获得集团公司、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应予以奖励。奖励标准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授予员工荣誉称号,必须由所在单位员工讨论或评选,并进行公示。获得荣誉称号的决定应归入员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第九条 对个人或集体相同业绩和事迹,同级单位或部门不得重复奖励。
第十条 对员工在各类竞赛中的奖励,按照公司劳动竞赛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奖金从工资总额单列的劳动竞赛奖中列支。
第十一条 奖励由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人事劳资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工、消极怠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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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四)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违反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
(八)违反集团公司和公司保密规定的;
(九)吸食、注射毒品的;
(十)参与或者组织迷信活动,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 (十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 第十三条 处分的种类:
(一)警告;
(二)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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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降级;
(四)降职;
(五)撤职;
(六)留用察看;
(七)开除。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视其情节和性质,可以给予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 …… 此处隐藏:241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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