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的100条“干货”(3)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39、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
40、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
41、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增加100万户,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42、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
43、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挂钩机制,合理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 44、完善设市标准,实行特大镇扩权增能试点,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提升地级市、县城和中心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方便农民就近城镇化。
45、把“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结合起来,加强新亚欧大陆桥、陆海口岸支点建设。
46、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方面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
47、编制实施海洋战略规划。
48、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
49、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50、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创意设计等生活和生产服务业。
51、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
52、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53、向社会全面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民生和社会
54、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为历史最高。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
5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
56、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
57、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下一篇:高中美术新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