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报关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17)(10)
时间:2025-04-15
时间:2025-04-15
报关员
面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本题A、B两选项所作表述,均符合上述相关规规定。
(2)根据海关对报关单位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A类企业应“连续一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若“一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分的适用C类管理”;同时又规定“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本题案例所述情形已证实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因归类错误,己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但未达3次,故应将其从原适用A类管理,调整为适用B类管理,且不再适用通关便利措施。本题C选项符合上述相关规定,但D选项与规定不符。
据此,本题A、B、C三选项应为正确答案。
5.该企业接到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其获得救济的渠道是:
A.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辩
B.向海关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要求举行听证
【答案】 B C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与海关行政处罚程序和海关行政复议范围相关。
(1)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后、海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有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本题情形中,企业已接到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时书面申辩和听证方式的救济渠道已不适用。故A、D两选项错误。
(2)根据规定,当事人“对海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因纳税争议而产生的事项,“应当依据海关法的规定先向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鉴于该企业已承认“错报商品编码”,不服海关处罚的原因在于海关对主观故意的认定,并非纳税争议,故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B、C两选项正确。
(四)浙江富达桅灯有限公司(加工贸易A类管理企业)2008年从境外购进一批价值30万美元的不锈钢材料(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用于加工出口桅灯。该企业为此向海关申领了加工贸易手册。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富达公司没有电镀设备,经海关批准将半成品运至安徽海印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