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人物形象分析
发布时间: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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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卷 第2期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Vol.9 No.2 2009年4月 JournalofShandongInstituteofCommerceandTechnology Apr.2009
傲慢与偏见 中班内特人物形象分析
厉 梅
(日照广播电视大学,山东日照 276826)
摘 要: 班内特先生是 傲慢与偏见 中的重要人物,他的幽默风趣、他的尖酸刻板、他的不苟言笑,使得班内特这个人物形象既立体又丰满。同时通过班内特这个人物形象的刻画,作者很好地反映了18世纪英国乡村生活的全景,嵌入了对自己家庭、婚姻等问题的看法。
关键词: 傲慢与偏见 ;班内特;人物形象
中图分类号: I56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4385(2009)02-085-03
FiguralAnalysisofBennetinPrideandPrejudice
LIMei
(RizhaoRadio&TVUniversity,Rizhao276826,China)
Abstract: Mr.BennetisanimportantcharacterinthenovelPrideandPrejudice.Hishumor,acrimony,uncom-municativenessmakethecharactertridimensionalandrich.Throughdepictingthischaracter,theauthoremergesanover-allviewofEnglishcountryandexpressesheropinionsonfamilyandmarriage.Keywords: PrideandPrejudice;Bennet;characterimage 通过 傲慢与偏见 ,一个聪明活泼、理智伶俐、善良动人的伊丽莎白被广大读者所喜爱,而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气质高贵,谈吐不凡的男主人公达西又成了多少女读者心中理想的婚配对象。除这对璧人外,班内特先生也是个性十足,他幽默、风趣,充满智慧,既爱捉弄人,讽刺人,打趣人,但又不苟言笑,不爱交际。他实在是矛盾的综合体,故本文欲对伊丽莎白的父亲班内特先生形象做出剖析,以期对作者的创作意图有更深刻的认识。
一、班内特生活背景
傲慢与偏见 描述的是18世纪英国乡村小镇的生活,几乎不涉及当时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故事围绕乡绅和淑女们的爱情婚姻展开。班内特先生全部的家当集中在一宗产业上,凭借此,班内特一家每年有2000镑的收入,生活虽称不上富裕,但在浪博恩村中属于望族,也不至于为生活所奔波劳累。从书中来看,班内特先生的这宗产
收稿日期: 2009-02-20
作者简介: 厉梅(1981-),女,山东日照人,助教,硕士。
业应该是地产,因此班内特先生不必像班内特太太的弟弟嘉丁纳先生忙于生意,又由于所居乡下,没有城市繁华熙攘,不必忙于交际,因此班内特先生可以有很多时间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
照理班内特先生见识广博,阅读无数,对自己的婚姻应该有理智的决定,但事实上他娶了一位 好太太 。书中是这么描述的, 她太太的脑子是很好分析的,她是个智力贫乏、不学无术、喜怒无常的女人,只要碰到不称心的事就认为神经衰弱。她生平最大的事就是嫁女儿,最大安慰就是访友拜客和打听新闻。
再看班内特先生的女儿们,大女儿简漂亮,善良,但是对人对事缺乏敏感性,判断力;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明伶俐也最讨他喜欢,书中写道 我得特别替小丽翠吹嘘几句 ;三女儿曼丽醉心书本,倒也不是特别的天资聪颖,对书籍有特别的造诣,不过是因为美貌不及其他姐妹,便想要在其他方面胜过他们以
弥补自己的好胜心;四女儿吉蒂时常和小女儿莉迪亚混在一起,她通常疯疯癫癫,不够淑女,而小女儿莉迪亚可以说是轻浮浪荡,风骚放肆,寡廉鲜耻,但却是班内特太太的心肝宝贝。
班内特先生对这六位女性的态度是很明显的。班内特在年轻时以为美貌可以带来情趣,便娶了现在这位班内特太太。班内特先生对太太可谓充满了嘲讽和鄙视,为了躲避太太的烦扰和纠缠,宁愿躲进藏书室,不问世事。这对夫妻之间的对话是充满趣味的,耐人寻味。班内特先生常把 好太太 挂在嘴边,而对太太的每一句话说都充满了嘲讽、挖苦和捉弄。亏得这位班内特太太愚昧粗俗,根本听不懂她 好老爷 的话中之意。否则,班内特先生更是不得安宁了。在五个女儿中,班内特先生特别钟爱小女儿丽翠,丽翠与他最像,同样富有智慧,善于讽刺他人。他也认可简,认为简和丽翠 随便走到什么有熟人的地方,都会受到尊重 。他看的明白三女儿曼丽才华一般,姿色也一般,但也并非厌恶。只有四女儿吉蒂和小女儿莉迪亚特别遭到他的嫌恶,他认为他们是 的确非常蠢 。
正是与这六个女人的相处中,可以看出中年的班内特先生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
二、家庭生活中的班内特先生
(一)作为丈夫的班内特
毫无疑问,班内特先生对于妻子的感情已经丧失殆尽,留下的仅有无奈,嘲讽,看轻。与妻子毫无共同语言的班内特先生只有自我封闭,锁住感情的大门才能避免与粗俗不堪的妻子争吵。对于班内特先生而言,与妻子谈智慧,谈品德无异于对牛弹琴。感情无处宣泄的班内特先生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所以外人认为班内特先生不善言辞,不多话语,不善社交,而这实在是逼不得已而为之。一则因为乡下社交活动本来就少,二则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任谁也不敢带出去参与社交活动,班内特先生作为一个绅士,丢不起这样的脸面。
作为丈夫,班内特先生做的是不够的。他与妻子不是相濡以沫,更不是宠爱有加,互相扶持,没有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的浪漫体贴,只有打趣、捉弄、讽刺。他打趣、讽刺妻子,只会让懂事的两位大女儿难过,他们夹在父母之间,是最受伤害的人。
班内特先生性格中有懦弱的成分。大凡人们面对难题无非迎难而上或者消极躲避这两种态度,班内特先生无疑采取了后者。众所周知,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如果感情已经不复存在,班内特先生何以不与班内特太太离婚,以此摆脱班内特太太长期以来给他的叨扰。以当时的社会风气来看,婚姻是不强调双方情投意合,性情相近,只要能过上平静的日子即可,所以班内特先生屈从了当时的社会风气。班内特先生自然不会期待班内特太太还有 质变 的一天,就算有他也没有承担起 教育 妻子的职责,这也是丈夫的失职。
总之,班内特先生这种婚姻是值得人同情的。他既表现出一种并非出于爱的宽厚和伟大来包容妻子,同时又为这种包容付出惨痛的代价,那就是消极应世,逃避妻子的无知所带来的折磨。因为包容不是情愿,他总忍不住嘲笑和讽刺妻子一把,然而这却是他唯一的反击武器。他的抗争是如此不彻底,以至于家人却把这些嘲讽当成笑话。或许只有他自己才能明白这种婚姻为他所带来的痛苦和挣扎,为这个家庭带来的羞耻和难堪。
(二)作为父亲的班内特
到以班内特太太为典型的长辈的打压的。正如班内特太太胁迫伊丽莎白如果不嫁给柯林斯,她就 看也不要看到她了。 设想班内特先生与太太想法一致,那么走投无路的伊丽莎白怎么办呢?为此,作者希望伊丽莎白这种婚姻观能够得到长辈的支持,故而将班内特对二女儿的爱描写的出众,故而让班内特先生与二女儿最有默契,故而让班内特保护了伊丽莎白婚姻上的自由选择权。这既是对伊丽莎白的保护和尊重,更是作者希望自己的婚姻观能够受到保护的缘由。
没有支持者的观念是难以存活的,作者笔下的父亲,既有对女儿的爱,对世俗的抗争,还有对新兴观念的拥护。这是让人感动的父爱使然,也是传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期许,那就是尊重子女的婚姻自由,抛弃传统世俗的观念,放弃做金钱的奴隶。
三、结语
正如作者所说,班内特先生是个古怪人,他一方面插科打诨,爱挖苦人,但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他的那位 好太太 自然无法理解她的丈夫。没有感情的婚姻,班内特只期待能够安宁些,自由些,借以摆脱俗物的纠缠。懒散的班内特长期游离在家庭教育之外,女儿们性格迥异,秉性悬殊,实在是良好家庭教育的确实所致。至于小女儿最终演变出私奔的家丑,班内特先生恐怕是脱不了干系的。班内特对二女儿的偏爱,既是对她的保护也是表达了作者新兴的婚姻观的保护。作为乡绅,班内特没有完全屈从于现实,他在矛盾和斗争中将自己的理想寄托在的
心爱的伊丽莎白身上,而伊丽莎白也不负众望,以完满的婚姻证明了自己。奥斯丁对班内特先生充满了敬爱,因为他俨然现实中父亲的演化,而对班内特先生的尊敬与欣赏,则是对她敢做新婚姻观的护花人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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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建华)
(上接第76页)证言,当然具有证明力,其证明力大小除受上述分析影响,也受个案具体情况影响,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三、同监在押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描述之转述的运用
获取同监在押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描述的转述是出于侦破特殊案件的需要而产生,因为部分的案件很难依靠传统的被害人控告、揭发突破,在实践中,通过对同监关押人员之转述的合理应用,往往可以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并通过后续系列的侦查,进一步审查原始证据的可靠与否,最终成功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但是这种证据毕竟是非常态侦查下的产物,在实践应用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任意扩大适用的案件范围,运用该种手段需要满足:(1)必须有 足够的事实根据 表明存在犯罪行为。(2)只限于采用其他方式侦查将成效渺茫或者十分困难的情形。
2.同时必须符合适度性原则,即将该种侦查手段限于提供一种中立性的一般的机会,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言以蔽之,不得以侦控人员为主,采取过度的行为。
3.没有查明来源或来源不明的转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如同监在押人员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形成的转述。
4.发现转述可能错误、遗漏、不合乎常规或存在矛盾时,必须经过查证核对,排除矛盾后,才能使用。如果矛盾得不到合理排除,不得采用。
5.应尽量收集和运用传播环节较少,传播环节对证据价值影响小的转述。
6.只有在原始证据的收集和提取确有困难或不可能时,在法律允许的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将查证属实的转述作为定案依据。
7.侦控机关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换监室,或者授意同监在押人员听取、套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言行的方式获取的转述与转述人员所能掌握的证据相比必须具有新的情况,且经查证属实,防止转述人员将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信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描述进行转述。
同监关押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描述之转述因其发生的地点、参与的当事人的特殊性而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当我们揭开这层面纱,发现它并与 毒树之果 并无关系,可以为刑事诉讼所用,是刑事侦查中值得注意的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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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