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5
时间:2025-07-15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产品、货物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门放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与定义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物品的出门管理,具体分为如下7类情况:
2.1设备、物料外发加工园区: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个别工序委托给其他公司(外协)代为加工。
2.2物料退货:外购货物或设备因各种原因退回给供应商或者外协加工厂家的产。
2.3机器设备、工具及固定资产维修:所有已处置的大小型设备、模具、工具的出园区。
2.4研发、采购样品:因销售或购料过程中需要携带的样品及其他货物。
2.5废品处置: 公司各种废旧物品外卖。
2.6个人物品:员工因请假、辞职、自离、邮寄等原因,需要带私人物品出园区。
2.7供应商自带货物:供应商自带货物进入公司园区后,需要再次出。
3、职责与权限
3.1物品需出园区时,由申请者填写《物品放行单》。
3.2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本部门经办的公司物品放行的。
3.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工私人物品/公司办公设备等出园区核准权。
3.4分管领导/执行总经理:公司成品出货/半成品发外加工/原材料及采购物资的退货/设备等物品出园区的批准。
3.5保安:放行条的核对与放行。
4、物品出园区放行工作流程指引:
4.1成品出园区:需凭有效《出库单》及《物品放行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并注明及去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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