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南山区 园区建设与改造资助项目操作规程(2)
时间:2025-03-12
时间:2025-03-12
2012年 深圳市 南山区 资助创新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
(四)申请单位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请材料
(一)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在线填写《园区建设与改造资助申请表》,生成PDF文档并在线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园区建设或改造方案,与区创业中心签订的合同书等;
(四)园区建设投入的资金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进行提交。
五、审核程序 申请人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现场考察——拟定资助计划——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六、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上一篇:IEAC励磁调节技术说明书
下一篇:CE安全标准参考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