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南山区 园区建设与改造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时间:2025-03-11
时间:2025-03-11
2012年 深圳市 南山区 资助创新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业园区及孵化器建设与服务提升项目分项资金园区建设与改造资助项目操作规程
一、资助内容
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专业园区在建设和改造费用方面提供资金补贴,以引导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专业园区及孵化器的建设。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给予园区建设单位不超过实际费用投入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为300万元。
本项资助属于审核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考察、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在南山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孵化器建设与改造资助的单位须与南山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达成合作,并已通过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立项;
(三)近两年内投入建设和改造,入驻企业超过20家,已履行部分孵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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