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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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五大岛平潭将在诸多政策层面上享受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优惠的政策。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平潭将由此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0-2030)》
方案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010年9月)
一、规划范围
原平潭县15个乡镇(潭城、苏澳、澳前、屿头、大练、白青、平原、芦洋、中楼、流水、东庠、岚城、北厝、敖东、南海等)所辖行政区域,规划陆域面积392.92平方公里,其中主岛面积324.13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10—2030年。
三、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平潭依托海峡西岸经济区和近台区位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实施特殊灵活的对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两岸同胞“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模式,拓展两岸交流合作新领域,逐步把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成为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四、发展定位
——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
——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先行区;
——海峡西岸生态宜居的新兴海岛城市。
五、主要任务
——构建两岸区域合作前沿平台。
围绕“五个共同”,积极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实验,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先行实施两岸经济合作协议早收条款,推动两岸投资自由贸易化,推进两岸多种形式的民间交流合作。
——构建两岸直接往来新的便捷通道。
积极推进开辟平潭至台北、台中等地两岸海上快捷客货滚装航线,加快建设平潭至福州的海峡第二通道,建成高效便捷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支撑体系。
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发展节地、节能、节水、低排、高附加值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
——构建两岸合作的低碳科技示范区。
以低碳科技创新为核心,重视低碳技术研发,推广绿色低碳节能节水技术,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努力建设依托台湾、面向大陆的两岸合作低碳经济示范区。
——构建国际旅游度假休闲胜地。
尽快完善岛上市政基础设施及度假酒店、旅游购物等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将平潭打造成具有特色及竞争力的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
六、人口与用地规模
规划到2030年人口总量规模控制在100万人以内,主岛发展总用地12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6平方公里(其中含旅游建设用地13平方公里)。
七、功能布局
(一)主岛
岛内开发建设采取组团推进、分时序开发的空间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布局、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四区、十一组团”(参见附图)。
1、中心商务区,位于主岛中部,重点布局发展高端商务、行政办公、金融保险、高尚居住及旅游服务。
包括:
(1)岚城组团,规划面积约11.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