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中比较难处理账务实例(11)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会计实务工作中易错的账务处理实例。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它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它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46.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对极少数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可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税务局、财政厅(局)同意后确定,但不得短于以下规定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7.免征的税款是否每月都要做账务处理
虽然会计上没有明确规定每月免征的增值税款一定要按月做账务处理,但为加强财务管理,应按月做账务处理,分录处理提供以下参考:
结转免税产品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免缴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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