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空压机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4
发布时间:2024-11-04
移动空压机(气泵)管理
移动式空压机使用管理规定
发电厂
年 月
执行 日
移动空压机(气泵)管理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以后简称空压机)使用维护管理,保证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因使用、管理不善发生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拥有小型移动式空压机的单位。
2 管理
2.1 各级人员职责
2.1.1 安监处负责全厂移动式空压机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本规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1.2 使用单位在分场(车间)应设专人负责移动式空压机的管理工作,按照厂部规定,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对移动式空压机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组织人员定期对移动式空压机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缺陷;指导和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移动式空压机设备,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2.2 档案管理
2.2.1 安监处应有全厂移动式空压机设备清册。
2.2.2 使用单位应有移动式空压机技术档案:产品说明书、设备技术参数、定期检查记录、缺陷消除记录、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和储气罐焊缝定期检验报告等。
2.3 检验
2.3.1 压力表由热工车间负责检验,设备所属单位每年送检一次,不合格由设备所属负责更换,热工车间完成检验工作后,在压力表上贴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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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压力表上有旧标志时应清除,做好检验记录,并出具检验报告交由设备所属单位存档。
2.3.2 安全阀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指定一个班组派懂专业技术的人负责,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检验,检验方法按制造厂要求进行,检验结果填入设备技术档案,安全阀检验工作分场(车间)专责人必须到场监督,并在记录上签字。
2.3.3 移动式空压机停用6个月以上或借用的移动式空压机压力表和安全阀看不出检验标志的,在使用前,必须对压力表和安全阀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3.4 移动式空压机储气罐每6年由使用单位联系生技处金属试验室,对焊缝进行100%超声波探伤一次,探伤检验结束后,金属试验室出具探伤报告交由设备所属单位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2.3.5 设备所属单位,每半年联系电气车间高压试验班对移动式空压机进行一次绝缘测试,高压试验班对测试结果做好记录,绝缘测试合格的移动式空压机应贴检验合格标志,设备上的旧标志应清除。
2.4 新购买的移动式空压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按着说明书要求进行启动试验:检查空压机压力自动控制系统性能是否可靠;安全阀是否能够正确动作,工作可靠;压力表是否经过出厂检验,指示是否准确等,重要保护和安全装置存在问题应做退回处理。
2.5 各单位应对移动式空压机实行集中管理,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由班组管理的,亦应由专人负责,并制定借用、维护保养的具体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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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使用单位应对移动式空压机进行编号管理,在储气罐等明显部位,用油漆进行编号,编号的原则可参照生技处编制的《工具、仪器专用明细表》。
2.7 临时接用移动式空压机电源工作,使用单位按照厂《临时电源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2.8 安监处和使用单位的移动式空压机管理负责人,应及时掌握移动式空压机的使用情况,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纠正,并进行考核。
3 使用
3.1使用移动式空压机的人员,必须掌握本管理规定;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熟悉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能处理常见故障,否则,禁止使用移动式空压机设备。
3.2移动式空压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准使用:
3.2.1 各部件齐全完整,清洁无灰尘污垢;
3.2.2 安全装置性能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经过检验,绝缘测试、压力表检验合格标志齐全,不超期使用;
3.2.3 自动控制装置工作正常;
3.2.4 润滑系统工作正常,油质、油位负荷要求,不漏油;
3.2.5 转动机构防护网符合安全要求;
3.2.6 主机工作正常,无异音。
3.3 移动式空压机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3.3.1 移动式空压机安放地点周围应通风良好,地面清洁,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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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易燃易爆物品和妨碍正常运行的杂物。
3.3.2 合闸前,应对移动式空压机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运动部件和紧固件不应松动;气管路畅通;检查油质和油量符合要求,润滑油在油标指示范围内;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压缩机转动无障碍。
3.3.3 合闸后,通过试运对移动式空压机的运转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3.3.3.1 主机旋转方向正确;
3.3.3.2 管道不应有漏油、漏气现象;
3.3.3.3 运动部件和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3.3.3.4 当气压升至额定压力时,检查压力表指示应正常;
3.3.3.5 压力自动调节系统工作可靠:当压力升至额定压力时,自动调压系统应正确动作,关闭进气阀(或切断电源停机),移动式空压机处于空载状态,当压力降低到规定数值时,自动调压系统动作,打开进气阀(或接通电源),空压机正常工作,气压逐渐上升;
3.3.3.6 应按使用说明书检查安全阀动作是否灵敏准确,如果气压超过安全阀动作压力时,安全阀不动作,或储气罐压力在规定范围内,安全阀却频繁动作,此时,应对安全阀进行检查调整,否则该移动式空压机不准使用。
3.3.4 移动式空压机在运行时,工作负责人应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压力制动调节系统工作是否正常;主机运行平稳无异音等。
3.4 定期检查维护
3.4.1 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移动式空压机厂家使用说明书要求,添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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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润滑油,并按厂家要求进行定期更换,加油量应在油标范围内。停用半年以上的移动式空压机,在使用前,应先检查油质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季节温度情况,确定是否更换润滑油,油质检查更换情况应计入设备档案。
3.4.2 各单位移动式空压机管理专责人,应根据设备运行时数和使用说明书要求,确定对移动式空压机气阀、活塞环、活塞与气缸的磨损情况进行检查的时间,并且要指派懂移动式空压机维修技术的人员负责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应计入设备档案。
3.4.3 频繁使用的移动式空压机,应每2天开启储气罐排污门进行一次排污;热工用于吹管的移动式空压机储气罐应一个月排污一次,以保证压缩空气清洁。
3.4.4 每天在空压机结束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空压机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及时清除油污和消除缺陷,保持设备整洁完好。
3.4.5 如果半年以上时间不使用空压机,应做好移动式空压机封存工作:按照说明书要求对气阀、活塞等部件进行注油后,扳动皮带轮转动数圈,使润滑油均匀涂在活塞及气缸壁上;对于易于锈蚀的部位涂油防锈,并用塑料布等将移动式空压机包好放于通风干燥处封存。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各级领导要重视移动式空压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移动式空压机;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确保使用者和设备安全。
4.2 存在以下问题应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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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不按规定进行使用前的检查试验,扣50元;因此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按《安全管理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2.2 分场(车间)专责人不认真执行本规定,不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检查维护工作;设备安全附件超过检验周期,却没有及时联系或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检验;不及时填写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有漏洞,扣分场(车间)领导50元;扣专责人100元。
4.2.3 工作人员使用不合格的移动式空压机扣100元;扣分场(车间)专责人100元;扣分场(车间)领导100元。
4.3 分场(车间)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做出了处罚决定,厂部不在重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