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道支架垂直、水平安装间距(10)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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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
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 倍。
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 倍。
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 倍。
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 的规定。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 凹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 2°。
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 偏垫。
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 于螺杆直径的1/2。
6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 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 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 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 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 试验。
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 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