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装备中长期规划(2011-2020)(3)
时间:2025-05-11
时间:2025-05-11
工信部联合海洋局、科技部、发改委、国资委发布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中长期规划。
经过十年的努力,使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形成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产业集群形成规模,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大国和强国。
1.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2015年,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0%;2020年,年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35%以上。
2.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区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打造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三个产业集聚区,2015年销售收入均达到400亿元以上,2020年提高到800亿元以上;重点培育5-6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商,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以上,2020年提高到400亿元以上。
3.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掌握深海油气开发装备的自主设计建造技术,装备安全可靠性全面提高,并在部分优势领域形成若干世界知名品牌产品;突破海上风能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的关键技术,具备自主设计制造能力;海洋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水合物开发装备及部分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装备的产业化技术实现突破;海洋生物质资源和极地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装备、极地特种探测/监测设备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明显增强。
4.关键系统和设备的制造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的配套率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50%以上;在海洋钻井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深海锚泊系统、大功率海洋平台电站、大型海洋平台吊机、自升式平台升降系统、水下生产系统等领域形成若干品牌产品;具备深海铺管系统、深海立管系统等关键系统的供应能力;海洋观测/监测设备、海洋综合观测平台、水下运载器、水下作业装备、深海通用基础件等实现自主设计制造。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产业规模
1.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国海洋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现有装备工业总体布局,在以大连-天津-烟台-青岛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江苏苏中地区-上海-浙江浙东地区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深圳-广州-珠海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培育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具备总装建造、修理改装、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全面提升总承包能力和专业化分包能力。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提高大型海洋工程装备的总装集成能力,打造具备总承包能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总装制造企业(集团)。以总承包为牵引,带动和引导一批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在工程设计、模块设计制造、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分包商。
3.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利用现有修造船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重点支持企业(集团)适应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特点对生产设施进行改造、工艺流程优化,以及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节能降耗及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
4.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以产品、资本为纽带开展联合开发、联合经营,实施强强联合,规模化发展,实现规模经济。支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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