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贯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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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贯
制度框架 基本概念及管理主体 资格考试 资格考核认定 注册管理 执业范围和执业监督 实施计划安排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贯
一
制度框架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贯
一
制度框架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基础
源头
主要内容
总则
考试
注册
执业
权利与义务
附则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贯
一
制度框架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资格考试
主要内容
考试组织实施机构
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优惠政策 考试程序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宣贯
一
制度框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特许资格
主要内容
考核认定 申报条件
考核认定 组织
考核认定 申报材料
考核认定 程序
考核认定 申报日期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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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注册消防工程师基本概念及其管理主体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 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后,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 围,主要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 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 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国家和省级公安部门规定的其 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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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注册消防工程师基本概念及其管理主体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
高级能力评价办法 将另行制定。
一级
二级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区域执 业
在全国范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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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注册消防工程师基本概念及其管理主体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是国家依照有关法律,对从事消防 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 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 。 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 ,是一种行政许可类制度,是政府 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 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执业或 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 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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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注册消防工程师基本概念及其管理主体
(三)行政管理主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 安 部 公安部消防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 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 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注册管理审批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 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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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组织 1.领导机构及任务分工
公安部◆成立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人社部◆组织专家审定一、二级资格考试大纲 和一级资格考试试题 ◆会同公安部确定一级资格考试合格标 准,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 查。 省级人社部门 ◆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实施二级 资格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
◆拟定一、二级资格考试大纲◆统一组织资格考试命题工作 ◆提出一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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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组织 2.考务承办机构 ◆人社部、公安部共同委托人社部 人事考试中心 承担一 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考试中心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设有考试管理机构, 全国及各省组织的考试都可由考试中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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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组织 3.考试组织工作一级资格考试 由部消防局组织统一命 题和主观题阅卷,人社 部专技司或考试中心负 责组织审题,考试中心 负责客观题阅卷和考务 工作。
二级资格考试 拟由全国统一出题,统 一考试,各省负责本地 区考试组织、阅卷、划 定考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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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组织 4. 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 考试时间◆首次考试时间初定2014年第 4季度进行
考试地点
◆ 一般设在省会城市的大、 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 ◆ 特殊情况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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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 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 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学历 条件
专业 背景
实践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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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格考试 实践经验(二)考试报名条件 工作年限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 作 …… 此处隐藏:7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