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开挖或管线工程“临时施工复函”办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02
发布时间:2024-11-02
道路开挖或管线工程“临时施工复函”办理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15000001800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主席令第91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1997〕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1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2001〕建设部第91号令修正)
4.《批转市建委、法制办关于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2006〕15号)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临时施工复函"申请报告(应具备市建委工程督办处加盖的"广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1份,原件,内容应有不能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缺项材料的说明,并应先将申报材料报建委工程督办处审查后,加盖"广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用章"
2、施工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1份,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施工中标通知书应注明安全措施费用
3、施工承发包合同,1份,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施工合同应列明安全措施费用及支付条款,有分包工程的还需提供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承发包合同
4、监理中标通知书(必须招标的工程提供)、监理合同,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5、道路开挖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6、规划部门出具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规划方案审查意见等能确保规划稳定的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7、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或对建设单位支付和履约的担保;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仅提供发展改革部门的立项批文1复印件(立项批文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存款证明需与原件核对),(1)提供存款证明,属于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应有总造价50%的存款;属于跨年度施工的,应有总造价30%的存款。(2)支付和履约担保为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8、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
9、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有关文件,1份,原件,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措施
10、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存在工程分包的,需提供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资格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员上岗证;安全员上岗证、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以及上列人员身
份证,1份,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其他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13、劳动保险统筹金缴纳凭证,1份,原件
1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据,1份,原件
1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印花税凭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双方纳税额均为施工合同价的万分之三
16、工程定额测定费凭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费用按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1‰缴纳,盖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测定费收缴专用章”;
17、施工现场查勘表,1份,原件;该项材料由广州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交;
审批决定机关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38920550
受理地点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
上一篇:百佛名经~牛王经
下一篇:滚珠丝杠转动惯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