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征婚利大于弊OR电视征婚弊大于利(5)
时间:2025-07-12
时间:2025-07-12
电视征婚为单身男女提供一个交友平台,至于拜金等思想,只是嘉宾的个人行为,
不能归罪于电视征婚。
给你这个辩词 你看看 自己修改下 这是对方的
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些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注意: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不是羞于表达,
羞于表达的人很可能不会走上电视征婚的道路);而电视征婚,给了一个交流的
平台,她/他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照葫芦画瓢,或者根据对
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而且,就算电视征婚节目中的
参与者并没有令其心仪或对其心仪的,还有广大观众这一个平台,说不定某位正
在观看电视节目的异性就很欣赏她/他呢。
第二,商业角度。对此,我个人不太赞同“商业”这个定位,因为“商业”往小了说
贴近“个人”,往大了说贴近“社会”,不太容易给它找到一个合适、准确的定位,
并且容易在场上出现混乱。对此,我想能不能改成“电视台”或“节目制作方”等等
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
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
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
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例如,
如果一位单身女士,仍然以为能够把饭菜做得很好、把家收拾得很好就是一种弥
足珍贵的资本,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并不十分在意这一点、很
多女士也并不擅长这一点,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
位单身男士觉得只要老实、本分、顾家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
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浪漫情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及经济基础,那么或许他
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而这些则是一个社会信息的传递,电视征婚栏目向广
大大众传达了当前人们思想的一个潮流,让人们可以对于正确的部分予以认识、
接受,对未必正确的部分进行争议和讨论,至少开阔了大家的思维和眼界。
第四,政策方面,我国政策从来就不禁止征婚,也不禁止电视征婚,而是禁止一
切违法行为,例如在征婚栏目中出现少儿不宜的话题或是对参与者个人隐私的无
休止追问。其实,这些不是不可以问,而是应该在电视征婚栏目提供了两人认识
的平台之后,两个人以后私下里相互讨论。说到这里,顺便说一下:当前的电视
征婚栏目可能存在弊端和争议,但这并不说明电视征婚本身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而是说明我们应该选用更好的方式予以改进。
第五,道德方面,同第四点,只要我们予以足够的方向引导,便可以解决这个问
题。例如,对方男士主张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而前来参加节目的女士觉得不
乐意与老婆婆一起生活,那么没问题,大家心里有数就好了,默默地把对方给排
除在考虑范围之外,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张嘴说出来。这样,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将
会予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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