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征婚利大于弊OR电视征婚弊大于利(6)

时间:2025-07-12

第六,舆论方面,舆论方面表现的是争议,即当前电视征婚栏目存在着一些争议。

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

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

电视征婚利弊谈 儒雅辩论展风采

法政学院辩论赛半决

作者:王琛慧 新闻来源:法政学院新闻部 点击数: 2698 更新时间:2010-11-19

本站讯 现今社会,电视征婚已不再是传奇,而在这个愈演愈烈的趋势下,利弊关系又该如何权衡呢? 11月17日晚,法政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与法学二班两支代表队就此展开精彩辩论,拉开法政学院辩论赛半决赛帷幕。出席本次辩论赛的嘉宾有法政学院学生会副主席杜娟、卢天祥,原辩论者协会主席郭宏洋,由法政学院优秀辩手团队担任评委。

正方:公共事业管理代表队

正方观点: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正方一辩:黄金 二辩:邓超鸿 三辩:吴俣四辩:雷雪

反方:法学二班代表队

反方观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反方一辩:任夕峰 二辩:杨越文 三辩:杨雅琳四辩:任杰

获胜方:反方

最佳辩手:正方二辩邓超鸿

立论环节,正方一辩围绕征婚与电视征婚的定义进行立论陈词。反方一辩则用“马诺现象”阐明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的观点。质询环节,正方借广电对电视征婚进行整改而非封杀的事实,阐明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的立场,而反方则以“马诺现象”反驳。

自由辩论环节中,反方围绕电视征婚带来婚姻物质化、拜金主义、畸形婚恋观展开论述。正方则指出,电视征婚得到一定的舆论监督,从而起到弘扬社会正确价值观的效果。正方摆出“真爱”话题,反方则对电视征婚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结辩环节,反方引用大学教授“电视征婚没有引导健康价值观,与人类正确婚恋观相违背”观点,进一步声明电视作为大众传媒就像培养基一样,一旦摘掉保护膜就会沾染细菌,对于电视征婚,道理亦然。正方则始终坚持电视征婚正处于初步阶段,是一种向前发展的事物,与此同时,这一方式不仅拓宽交友渠道,而且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

评委点评环节,指出双方特点的同时还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同组可以针对质询小节进行对练;第二,双方应注意对比相近概念,加深对辩题的理解。

记者:王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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