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湖广铁路债券案”始末(5)
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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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上述备忘录。该备忘录严正表示:“国家主权豁免权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美国地方法院对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的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完全违反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强加于中国,损害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坚决拒绝。如果美方无视国际法,强制执行上述判决,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中国政府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这对美国政府无疑是一种压力。3月,美国务院法律顾问罗宾逊抵京;6月,美方再度派员来华。中美会谈的主题都是探讨湖广债券案的前景。
1983年7月,中美双方商定:中方委任律师向阿拉巴马联邦地方法院提出动议,目的在于撤销缺席判决和驳回原告提起的诉讼,同时声明:中国这样提出“动议”绝不影响其始终坚持的主权国家享有的豁免权的原则立场。
1983年8月中旬,中方的“动议”书以及舒尔茨国务卿向法院提出的《利益声明书》和“誓证”同时送达阿拉巴马联邦地方法院。
为了撤销美国阿拉巴马联邦地方法院的无理判决,中方聘请了美国“贝克和麦肯齐”律师事务所的索陆律师向美国法院提出“动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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